蒲察移剌都

蒲察移剌都

蒲察移剌都(?—1218年),女真蒲察部人, 金朝 将领,曾任 东京 (今 辽宁省 辽阳市 )猛安, 完颜珣 时尚书右丞。他在军事和政治上都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最终因盗用官银等事获罪,被弹劾处决。

人物生平

蒲察移剌都出身于女真蒲察部,他的父亲蒲察吾迭曾任太子太傅。他以勇健多力著称,曾任护卫十人长,后调任同知 秦州区 (今 天水市 )防御使事、 武卫军 辖,官至武库署令。在一次战役中,他随军作战,但兵败被蒙古军俘获。

贞祐 二年(1214年),蒲察移剌都与降兵万余人一起逃归,担任 隆安府 (今 农安县 ) 治中 ,遥授信州刺史。因功升任蒲与路 节度使 兼同知上京(今 黑龙江省 阿城区 )留守事,改知隆安府事。次年,充任 辽东 、上京等路宣抚使兼左副元帅。升为 尚书右丞 ,行省上京,与行省权参知政事蒲察五斤争权并专擅杀人。

兴定 元年(1217年),蒲察移剌都擅自弃隆安回到 南京市 (今 河南省 开封市 ),降为知 河南府 事,后来改为元帅左监军,权任左副元帅,充任陕西行省参议官,兼任陕西路统军使。兴定二年(1218年),转任签 枢密院 事、权右副元帅、行枢密院于邓州。然而,他在军中盗用官银,矫制收禁书,指斥銮舆,使亲军守门,护卫押宿,拟前后卫仗,婢妾效内人妆饰等数事,因此被御史台弹劾,最终被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