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州为明代设立的州级行政区划,隶属于湖州府。明正德二年(1507年)由安吉县升格为州,下辖孝丰县。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复降为安吉县,存续时间达267年。
历史沿革
南宋 宝庆 元年(1225年), 湖州市 被降格为安吉州,其行政中心位于今 浙江省 湖州市。至元十三年(1276年),安吉州被改组为湖州安抚司,并归属于两浙都督府管辖。随后,于至元十四年(1277年),安吉州改属 湖州路 ,行政中心仍旧设在今湖州市区。
明朝 正德二年(1507年), 安吉县 被升格为州,领 孝丰县 ,形成州管县体制,隶属于 湖州府 ,属直隶州建制。行政中心设在今浙江省安吉县北部的安城镇。到了 清代 乾隆 三十九年(1774年),因行政调整,安吉州再次被降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