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1645年)是明末清初的一位诸生,字元趾,浙江会稽人。他曾是 刘宗周 的学生,个性跌宕不羁,好声色。 顺治 二年(1645年)六月,大清兵攻陷 杭州市 ,府县准备牛酒迎犒,王毓蓍气愤,在门板上写下“不降者 绍兴市 王毓蓍也”。 陈洪绶 劝他不要自杀,但他仍然投柳桥河自尽,死前留下遗书促刘宗周一起殉国。刘宗周得知此事后,绝食二十日卒。王毓蓍的事迹被记载在《 明季南略 》中。
正文
王毓蓍字元祉。绍兴卫人,甫婚而父邻卒,经年不就内寝。为郡诸生,师事 刘宗周 。
乙酉六月, 清代 兵破杭州。时诸生无赖者群议犒师,毓蓍愤甚,榜其门曰:‘不降者, 会稽郡 王毓蓍也’。众惧祸,阴去其榜。闻 刘宗周 举义,毓蓍喜;越数日事不就,乃为书告曰:‘门生毓蓍已得死所;愿先生早自决,毋为 王炎午 所吊’!又作“愤时致命”篇,授其子复榜于 孔子庙 。将赴泮池,池水浅,乃赴柳桥河死。时六月二十二日也。
-《 明季南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