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殿(1875-1965.2.16)是 厦门市 人,曾经在 新加坡 经营土产和橡胶出口。他早年加入同盟会,创办了《 民国日报 》。1936年,他倡议集资修 保存 孙中山 在新加坡的革命史迹。他还为“ 济南惨案 ”筹赈救亡。李振殿曾担任新加坡南洋女中总理、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 董事、福建会馆执委和代主席。他曾获得 国民政府 颁赠的“见义勇为”匾额。1965年2月16日,李振殿在 新加坡 去世。
简介
1912年往新加坡,经营土产、橡胶出口等。早年加入同盟会,创办《民国日报》。1936年倡议集资修葺保存孙中山在 新加坡 的革命史迹。为“济南惨案”筹赈救亡。任职有:新加坡 新加坡南洋女子中学 总理,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董事,福建会馆执委、代主席。曾获国民政府颁赠“见义勇为”匾额。
少时就读于私熟,清 光绪 二十年(1894年),赴马来亚沙捞越从商,在 古晋市 自创长城商行,经营进出口贸易。民国元年(1912年),在 新加坡 创设长城栈,经营沙捞越土产、橡胶出口业务。日军攻占新加坡时停业, 第二次世界大战 后复业。
他早年加入同盟会, 辛亥革命 期间,曾汇款2000元支持 福建省 都督 孙道仁 作为军饷。侨居 新加坡 后,加入早期 中国国民党 在东南亚的重要革命阵地同德书报社,并蝉联5届社长。此外,还创办《 民国日报 》,历任中国国民党英属总支部指导委员、 国民政府 侨务委员会委员。民国17年,山东“济南惨案”发生后,被推举为 新加坡 山东筹赈会财政。 七七事变 后,又被推举为新加坡华侨筹赈会财政,积极进行募捐工作。并当选南侨总会常务委员兼财务主任,至新加坡沦陷前夕,才避居印尼 苏门答腊岛 。
他身兼多种社会职务,主要有新加坡 新加坡南洋女子中学 总理,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 董事,福建会馆执委、代主席等。民国18年,倡建 新加坡 漳州总会,蝉联10余届主席。1954年,出任新加坡同济医院主席、怡和轩执委、 新加坡南洋大学 执委会新加坡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