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是受海关总署直接领导的正厅局级直属海关。关区范围包括 珠海市 、 中山市 两个 地级市 。关区设有一类口岸11个、原 地方口岸 7个、中途监管站2个。
历史沿革
拱北海关的前身是拱北关。经清政府允准,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4月2日税务司法来格( 匈牙利 人)到拱北接管了马 洲、前山等常 关税 厂及其所属的3个缉私卡,拱北关(洋关)正式成立,总关设在澳门。
1949年11月15日,解放军石岐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拱北海关,结束了62年洋税务司统治拱北关的历史。
1950年1月,海关总署公布拱北关正式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接受海关总署和华南海关处 双重领导 ,是年,原拱北关在澳门的税务司公署陆续内迁拱北。
1951年1月2日,海关总署发文将拱北海关改为分关,归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 领导。
1953年,拱北分关与广州对外贸易局石岐分局前山工作组合并,统称拱北分关。
1955年至1956年,按上级要求拱北 分关承担的外贸部门职能逐步移交给有关单位。
1956年,随着港澳同胞进出境政策的简化、 拱北口岸 进出境旅客大幅增加,对外贸易部决定从1956年8月15日起将拱北分关改制为拱北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 则改为分关,连同石岐分关统归拱北海关领导。
1966年,全国开展文化大革命,1969年成立由海关、卫检、动植检三部门组成的拱北海关革命委员会,1972年卫检、动植检退出拱北海关革委会。
1978年,拱北 海关革委会撤销。
1980年2月9日, 国务院 发文决定,全国海关建制收归中央统一管理。拱北海关被定为处级机构。
1984年6月,为适应 改革开放 后的新形势,国务院批准拱北海关升格为厅局级机构。
1985年12月28日,拱北海关从 莲花路 24号迁往 侨光路 大楼办公。
2006年1月1日,从侨光路118号迁往水湾路18号新大楼办公。
2018年4月20日,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出入境检验 检疫 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原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与拱北海关合并,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和各领域改革,理顺职责关系、优化职能配置,开启建设 社会主义 新海关的新征程。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法规处
综合业务处
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
关税 处
卫生检疫处
动植物检疫 处
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商品检验处
口岸监管处
统计分析处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财务处
科技处
督察内审处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教育处
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监察室(党委纪检组)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隶属海关单位
中山海关
高栏海关
湾仔海关
九洲海关
万 山海关区
闸口海关
港珠澳大桥海关
青茂海关
香洲海关
横琴海关
斗门海关
中山港海关
拱北海关风险防控分局
直属事业单位
后勤管理中心
数据分中心
技术中心
保健中心
现任领导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6年4月
所获荣誉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