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遣送

收容遣送

收容遣送是 中国 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 收容审查 、教育管理和遣送安置的救济性的 行政管理 工作。 对象为家居农村流入城市乞讨的、城市居民中流浪街头乞讨的和其他露宿街头生活无着的。 由民政、公安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机制是收容遣送站。 收容遣送站是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济、教育和收容遣送的特殊性事业单位,除个别城市外,由民政部门领导。 对收容人员中超出规定的收容范围的,要分情况,及时转请公安等 有关部门 处理,严格防止把收容遣送当作变相拘禁和审讯。 2003年,收容遣送被废止。

历史

收容遣送源于建国初期,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计划经济 时期的产物,从最初对游民的收容发展到对外流灾民、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教育、安置和遣返。1982年国务院发布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救济、教育和安置城市中的流浪者,最初是用来对涌入城市的无业人员和灾民进行收容救济的带有 社会福利 性质的措施,是一种 社会救助 和维护城市形象的行为。

1992年代初,国务院《关于收容遣送工作改革问题的意见》的出台,收容对象被扩大到“三无人员”(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即无身份证、暂住证和务工证的流动人员。要求居住3天以上的非本地户口公民办理暂住证,否则视为非法居留,须被收容遣送。此后,经过各地和 有关部门 的不断博弈,收容遣送制度逐渐在实践中脱离原来社会救助的立法原意,逐渐演变为限制外来人口流动,沦为一项严重威胁人权的带有惩罚性的强制措施。

随着收遣适用对象的扩大,收容站亦都以生活费、遣送费、城市增容费等名目收费,被滥用于乱收费、勒索、非法拘禁、强制劳动。

2003年3月发生 孙志刚案 ,许多媒体详细报道了此一事件,并暴光了许多同一性质的案件,在社会上掀起了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引发了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反思和抨击,并发展为违宪审查机制的讨论。先后有8名学者上书人大,要求就此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

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 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并于200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期,标志着《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被废止,随后一些城市的收容遣送相关条例和制度也陆续废止。

法规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关于收容遣送工作改革问题的意见》

参考资料

  1. 2024-02-06
  2. 2024-02-06
  3. 2024-02-06
  4. 2024-02-06
  5. 2024-02-06
  6. 2024-02-06
  7. 2024-02-06
  8. 2024-02-06
  9. 2024-02-06
  10. 2024-02-06
  11. 2024-02-06
  12. 2024-02-06
  13. 2024-02-06
  14. 2024-02-06
  15. 2024-02-06
  16. 2024-02-06
  17. 2024-02-06
  18. 202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