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主管全省内外贸易、口岸与经济合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湖南省商务厅是主管全省内外贸易、口岸与经济合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省国内外贸易、 招商引资 、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 对外投资 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 经济全球化 、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流通企业 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 电子商务 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省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 农村市场 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 网络工程 。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 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省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 商贸企业 交易行为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 公共服务 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 生产资料 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 有关部门 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 技术贸易 、 出口管制 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 进出口贸易 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 服务贸易 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 服务外包 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 自由贸易 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省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省商务领域涉及 世界贸易组织 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 保障措施 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省 招商引资 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省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 具体政策 ,依法核准省内企业 对外投资 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省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 国际金融 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对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省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省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申报及有关审批工作;协调管理全省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十六)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在 湖南省 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许可工作。

(十七)承担全省商务系统统计及其它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省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 电子商务 建设。

(十八)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人事处

综合调研处

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财务处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市场体系建设处

流通业发展处

会展业发展处

电子商务处

服务贸易 和商贸服务业处

对外贸易处

加工贸易处

投资促进处

投资管理处

园区开放发展处

自贸区综合协调处

自贸区制度创新处

自贸区评估指导处

对外投资 和经济合作处

中国- 非洲 经贸博览会秘书处

地区合作一处( 亚洲 、非洲)

地区合作二处(台港澳、 欧洲 、美洲、 大洋洲 )

口岸 国际物流 发展处

口岸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直属单位

湖南省 商务服务中心

湖南省商务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湖南省商务厅培训中心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省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的职责。

1. 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执法职责,协调全省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职责,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职责,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职责,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 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相关工作职责。

2. 蔗糖 储备管理职责。

3.对典当行、 融资租赁公司 、 商业保理公司 进行监督管理职责。

参考资料

  1.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商务厅 2021-11-11
  2. 内设机构 湖南省商务厅 2022-08-09
  3. 直属机构 湖南省商务厅 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