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新语》本书4卷,一作《 山居新话 》, 杨瑀 (1285—1361)撰。作者字元诚,号山居,晚年自号竹西居士。其五世祖自 婺 迁杭,遂为杭人。
书籍简介
文宗 天历 间至京师,历仕广成局副使、中瑞司 典簿 。后至元六年(1340)参预逐权臣 伯颜 之谋,以功超授奉议大夫太史院判官,继升同 院事。 至正 十五年(1355)起为宣政院判官,改建德路总管。十七年以浙东宣慰使致仕。二十一年七月卒。 杨维桢 《东维子文集》有其神道碑。本书是作者致仕退隐 杭州市 时所作,书中有不少关于典章制度和政治活动的记载,对于了解元末史事颇为有用。常见有《 武林往哲遗著 》本。
四库提要记载
元杨 撰。瑀《 元史 》无传。《杨维 集》有瑀墓碑曰:瑀字元诚,杭州人。天历间 中瑞司 典簿 。帝爱其廉慎,超授奉议大夫, 太史姓 院判官。 至正 乙未,江东浙西盗群啸,乃改建德路总管。瑀 郡,视之如家,民亦视之如父母,其像而祠者凡十有四所。行省最其功,进阶中奉大夫云云。是书卷末有至正庚子三月瑀自跋,结衔题中奉大夫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当成於进阶以后。而卷首又有维桢序,作於是年四月,乃称为归田后作, 是年即已致仕 ?其书皆记所见闻,多参以神怪之事,盖小说家言。然如记处州砂糖竹箭,记至元六年增 官米,记高克恭弛火禁,记 托克托县 开旧河,则有关於民事。记敕令格式四者之别,记八府宰相职掌,记奎章阁始末,记 仪凤 司、 教坊司 班次,则有资於典故。记朱夫人、陈才人之殉节,记高丽女之守义,记樊时中之死事,则有裨於风教。其他嘉言懿行可资劝戒者颇多。至於辨正萨都剌元宫词,谓宫车无夜出之例,不得云深夜宫车出建章;擎执宫人紫衣,大朝贺则於侍仪司法物库关用,平日则无有,不得云紫衣小队两三行;北地无芙蓉,宫中无石栏,不得 云石 栏杆畔银灯过,照见 木芙蓉 上霜;又辨其京城春日诗,谓元制御沟不得洗手饮马,留守司差人巡视,犯者有罪,不得云御沟饮马不回首,贪看 柳花 飞过墙;则亦颇有助於考证。虽亦《 南村辍耕录 》之流,而视 陶宗仪 所记之猥杂,则胜之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