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章类编》,四十二卷。明 劳堪 编,明万历六年(1578年)福建布政司刻本。
基本介绍
《宪章类编》,半页9行,行22字,白口,四周双边,单鱼尾。版框20cm×15.5cm。30册3函。此书白绵纸印造,软字精刻,字口清晰,敷墨匀净。书卷端题:“赐 进士 出身中奉大夫福建布政使司右布政使臣 劳堪 编。” 庞尚鹏 序文中称:自 朱元璋 建立 明朝 以来所创立的法规条令、政策规章以及治国安邦的大政方针,今不但完整地保存下来,而且还在遵行。福建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劳堪 采辑资料,编成《宪章类编》。左布政使刘侃请求以藩司的名义出资刊刻,以利流传。这部有关国家制度方面的纲领性文件汇编有很好的参考、借鉴作用。书分24类,子目639条,汇集了明初至 嘉靖 年之朝章国政,分类编辑,举凡有关明代典章制度、陵寝郊庙、 崇礼 、宫阙形势、出征大阅、御制诗文、经筵讲章、朝仪王府、内阁六部、执事、名臣、祥瑞、灾异、海防、 封功臣、马政军伍、河漕织造、边备军事、北虏女直、藩属诸国等事均收编其中。卷四十“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建州 条”载“ 成化 二年十月整饬边备左都御史李秉言‘建州毛怜、海西等诸部 野人 女直来朝’”,这句话被 清朝 视为违碍,故此书入禁书总目,全毁之。 《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 》著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