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府

海龙府

海龙府,地处盛京省东北部。明代为海西卫地,清光绪4年(1878年)在海龙设荒务局,丈放鲜围场荒地。

正文

地处盛京(辽宁)省东北部。明代为海西卫地,清光绪4年(1878年)在海龙设荒务局,丈放鲜围场荒地。 光绪 5年(1879年)于海龙城设置围声总管衙门, 左派 协领驻朝阳镇, 右派 协领驻山城镇。光绪6年7月4日(1880年9月19日)旨准划鲜围场山城子围等20围设海龙抚民厅。置抚民通判,通判衙门与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总管同住海龙城。光绪28年6月(1902年8月),海龙升为府。隶属盛京将军。府治海龙(今 吉林省 梅河口市 海龙镇 )。下辖: 海龙 (县治在今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镇)、 东平县 (今吉林省 东丰县 )、 西丰县 (今 辽宁省 西丰县 )、 西安区 (今 辽源市 )4县。1913年废。

海龙府在省治东北六百里,东界吉林 江州,西界 奉天府 开原市 ,南及西南界 兴京府 通化县 ,北及西北界吉林 伊通州 ,东南界辉南厅,东北界 磐石市 县,自府治至京师二千一百里,明海西卫 叶赫那拉氏 哈达辉发三部地并于哈达置南关于叶赫置北关为互市之所,国初削平三部,天命间设盛京围场协领守之, 光绪 五年,以流民徙耕者众置海龙厅治海龙城,属奉天府,二十八年升府并增置东平西丰西安柳河四县隶之,凡领县四。海龙府,北纬四十二度四十分,东经九度二十二分。 东平县 ,在府西六十里,光绪二十八年析海龙厅之东围场增置,治大度川。北纬四十二度四十八分,东经九度二分。 西丰县 ,在府西二百二十里,光绪二十八年以海龙厅西围场西流水垦地之淘鹿地方增置,北纬四十二度五十二分,东经八度十五分。西安县,在府西北百六十里, 光绪 二十八年析海龙厅之西围场地增置,治老虎嘴子,次年,移大兴镇,北纬四十三度一分,东经九度。 柳河县 ,在府西南百二十里, 光绪 二十八年分 通化县 柳树河县丞地增置,北纬四十二度二十八分,东经九度五分。 《 清朝续文献通考 》卷306《舆地二》p10514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