驷歂

春秋时期郑国官员

驷歂(?—?), 姬姓 ,驷氏,名歂,字子然,谥庄,是 郑桓公 的后裔,驷乞的儿子, 春秋 后期著名的 郑国 上卿。他是继子产、 子太叔 之后的执政大夫,是一位声誉显赫的历史人物。

正文

驷歂严格遵循并保护贵族利益,他在 姬匄 19年( 郑献公 13年,公元前501年)杀了郑国的思想家 邓析 (公元前545~前501年),依据的就是邓析所倡导的《竹刑》上的刑法条款。

竹刑,为邓析所创。他把自己所制定的法律条文逐款撰写在竹简上,所以史称其为《竹刑》。

《竹刑》的出现,在中国的法律发展史上是一大进步。此前的刑鼎笨重,而竹刑则便于携带、查阅、依照和流传。邓析在 春秋 末期首倡“刑名之论”,操“两可之说”,主张刑名之治,并制定了竹刑,还积极主张刑法公开化。结果,这种以法治国的政治主张,自然引发了 郑国 贵族们的极大不满,最后当然要为代表贵族利益的驷歂所杀。

在史籍《左传·定公九年》中记载:“郑驷歂杀 邓析 ,而用其竹刑。君子谓子然于是不忠。 有可以加于国家者,弃其邪可也。”

邓析撰写的《竹刑》,作为刑书原本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但被驷歂采用后,真正具有了实际的法律效力。《竹刑》是 春秋 晚期代表与奴隶主阶级对抗的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律先驱。

在驷歂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的名字为姓氏者,称驷歂氏,后省文简化为 单姓 歂氏、驷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