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元, 明朝 中期大臣,字 景善 , 朝城县 人。 天顺 元年 进士 ,曾任礼科给事中。
人物介绍
【 明朝 人物】
魏元,字景善, 朝城 人,明朝中期大臣。
弟骄横,元疏劾之。四年,慈懿太后崩,将别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极谏,
御史 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争之,伏哭文华门,竟得如礼。
其年九月, 彗星 见。元率诸给事上言:
入春以来,灾异叠至,近又彗星见东方,光拂台垣,皆阴盛阳微之证。臣闻
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传闻宫中乃有盛宠,匹耦 中宫 。尚书
姚夔 等向尝言之,陛下谓“内事朕自裁置”。屏息倾听,将及半载,而 昭德宫 进
膳未闻少减,中宫未闻少增。夫宫闱虽远,而视听犹咫尺, 席之微, 见玄象,
不可不惧。且陛下富有 春秋 ,而震位尚虚。岂可以宗社大计一付之爱专情一之人,
而不求所以固国本安民心哉。愿明伉俪之义,严嫡妾之防。俾尊卑较然,各安其
分。本支百世之基,实在于此。
四方旱涝相仍,民困日棘,荆、襄流民告变。陛下作民父母,初无儆惕,
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户部尚书 马昂 ,凡有奏报,遇上意喜,则曰“移所司处
置”;遇上意怒,则曰“事窒难行”;微有利害,即乞圣裁。首鼠依违,民更何
望。惟亟罢征税,发内帑,遣官振赡,庶可少慰人心。
陛下崇信 异教 ,每遇生 之辰,辄重糜资财,广建斋 醮 。而西僧札实巴等,
至加法王诸号,赐予骈蕃。出乘棕舆,导用金吾仗, 绅避道,奉养过于亲王。
悖理乱纪,孰甚于此。乞革夺名号,遣还其国,追录横赐,用振饥民。仍敕寺观,
永不得再讲斋醮,以橐国用。
天下之财,不在官则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赏 无节。或营立塔
寺,或购市珍奇。一物之微,累价巨万,国帑安得不绌?愿屏绝淫巧,停罢宴游,
诸银场及不急务悉为禁止。
至两京文武大臣,不乏奸贪,争为蒙蔽。陛下勿谓其位高而不忍 去,勿谓
其旧臣而姑且宽容。宜令各自陈免,用全大体。其贪位不去者,则言官纠劾。而
臣等滥居言路,无补于时,亦望罢归,为不职戒。
帝优诏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元屡迁都给事中,出为 福建省 右参政。巡视海道,严禁越海私贩。 巨商 以重宝
赂,元怒叱出之。母忧归,庐墓三年,服除,起 江西省 参政,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