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田弥兵卫事件,是一件1628年( 日本 宽永五年)发生于荷兰 荷兰东印度公司 统治下的 台湾省 与日本之间的贸易冲突事件。日本称为大员事件(タイオワン事件)或奴易兹事件(ノイツ事件)。
历史背景
在荷兰人占领台湾之前, 汉族 与日本人就在台湾从事走私贸易。 荷兰 人占领台湾之后,日本商人与荷兰商人在台湾竞逐汉人货物,因此存在着相当大的利害冲突。1625年起,荷兰统治当局开始向来台湾的日本商人课征一成的货物输出税,但因为日本人较荷兰人早来台从事贸易活动,且此时荷兰货物输入日本享有免税优惠,因此日本人拒绝向荷兰人纳税,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同年,日本人所购得的一批 生丝 ,因拒绝纳税而遭 荷兰 统治当局没收,双方关系更形恶化。
事件经过
1626年,日本人滨田弥兵卫带领船只到 台湾省 买生丝,并欲向 荷兰 当局借用帆船到 福建省 运回货物,但均遭到荷兰当局拒绝。是时滨田弥兵卫知悉新港社 原住民 不堪荷兰当局的虐待,对荷兰心生不满,因此在1627年引诱该社十六名原住民回到 日本 ,准备鼓励 江户幕府 采取反荷作为。
1628年春天,滨田弥兵卫再度率船来台,同行者共四百七十名,其中包含先前十六名原住民。此时的 荷兰 台湾长官 为 彼得·奴易兹 (Pieter Nuyts),他在滨田抵 台前 获密报日船载有士兵及 火炮 、刀枪等武器,因此在日船抵台之际派员登船检查,果然搜出大量武器及 发射药 ,因此荷兰当局便将武器及火药全数扣留,并软禁滨田将近一周,十六名 原住民 遭到下狱。之后滨田提出发还武器及火药、释放十六名原住民、提供船只赴 福建省 取货、准其回 日本 等要求,但均为 荷兰 当局拒绝。滨田因此采取暴力措施,率领数十名日本人闯入彼得·奴易兹住处,挟持彼得·奴易兹及其儿子。后经双方协商,以 彼得·奴易兹 之子为人质,随同 滨田 返抵日本。
结果
日本方面在滨田返抵日本后,将彼得·奴易兹之子及 荷兰 船员下狱,并封闭荷兰在平户的商馆。荷兰虽数度向日本交涉恢复通商事宜,但都未成功。 巴达维亚共和国 方面感到事态严重,在1629年将彼得·奴易兹撤职,并宣判其两年徒刑。1632年,荷兰将彼得·奴易兹引渡至 日本 监禁,荷兰人在日本的贸易才获得恢复。
纪念
日本占据 台湾省 后,日本人为纪念滨田弥兵卫向荷人 抗税 的英勇事迹,于 安平古堡 立石碑刻“赠从五位滨田弥兵卫武勇之趾”,战后官派之 台南市 市长 卓高煊 改刻“安平古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