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利克法典》是欧洲中世纪各日耳曼王国诸成文法中影响最大的一部法典。
《萨利克法典》发源于 法兰克人 萨利克部族中通行的各种 习惯法 ,并因此而得名。 克洛维一世 统治后期(约公元507年至公元511年)颁布的。它在克洛维的后继人统治时期曾两度被重新颁布,而在 加洛林王朝 统治时期又将其反复修改和系统化。 较早的抄本共56条,主要是关于惩罚犯罪和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萨利克法典》主要是一部刑法典和程序法典,极其详细规定了各种违法犯罪应科处的赔偿金,其中对于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偷盗和侮辱的赔偿规定尤为详细,并规定受害者所得到的赔偿金的三分之一应交给王室。萨利克法典也包括一些 民法 的法令,其中包括女性后裔不得继承土地的条款。
简介
萨利克法典发源于 法兰克人 萨利克部族中通行的各种 习惯法 ,并因此而得名。
在公元6世纪初,这些习惯法被 法兰克王国 国王 克洛维一世 汇编为法律。萨利克法典是查理曼帝国法律的基础。
萨利克法典主要是一部刑法典和程序法典,极其详细规定了列举了各种违法犯罪应科处的赔偿金,其中对于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偷盗和侮辱的赔偿规定尤为详细,并规定受害者所得到的赔偿金的三分之一应交给王室。
萨利克法典也包括一些 民法 的法令,其中包括女性后裔不得继承土地的条款。但是6世纪下半叶, 法兰克 国王希尔伯利克曾经颁布过一道修改萨利克法典的敕令,规定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
历史影响
女性继承权
萨利克法典中有关女性继承权的规定随着 法兰克王国 的分裂和联姻扩散到大多数 欧洲 的 天主教 国家中,女性无权继承土地的规定逐渐演变为对女性继承权的剥夺,并对 中世纪 和近代欧洲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 和 西班牙 的 卡洛斯战争 ,其起源都是旁系男性继承人对直系女性继承人权力的争议。
战争诱因
百年战争 诱因之一,就是 法国 卡佩王朝 国王 查理四世 死后没有男性继承人, 英格兰共和国 国王 爱德华三世 因是查理四世妹妹 伊莎贝拉 的儿子要求得到法国的王位,法国方面则认定萨利克法典不支持女性系后裔的继承权,查理四世的堂兄 腓力六世 随之加冕,开创法国的瓦卢瓦王朝,爱德华三世虽然妥协,但冲突的火种已然埋下。
英国 王位允许女性继承,但 汉诺威王国 王国 实行萨利克法,因此汉诺威王朝的 维多利亚女王 在继承英国王位时,不得不把汉诺威王位传给其 叔父 坎伯兰公爵 。
此外,在唯一仍由英国统治的原 诺曼底公国 领土—— 海峡群岛 上, 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 的头衔是诺曼公爵(Duke of Normandy ),而非“女公爵”(Duchess)。
为了回避萨利克法典的不利影响, 波兰 女王 Jadwiga Angevin在1384年继承波兰王位时,宣布自己为国王( Hedvig Rex Poloniæa),而非女王(Hedvig Regina Poloniæ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