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传(1903年( 癸卯 年)--1929年(己巳年)),男, 云南省 大姚人, 革命烈士。 曾就读于上海同德医科大学(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 上海大学 ,先后加入进步组织:云南青年努力会和新滇社。 1926年秋,赵祚传前往 广州市 ,到 国民革命军 第三军政治训练班学习,经政训班负责人 王德三 介绍,加入 中国共产党 。 1927年初回云南工作,历任云南省特委委员、云南省临委委员、云南省特别委员会书记等职。 1929年3月29日,赵祚传被反动政府杀害于 大姚县 , 时年26岁。
人物生平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 失败后,为适应农村工作的需要,赵祚传编写了《农民 四字经 》。这是一个结合 云南省 实际、启发广大贫苦农民觉悟、宣传 马克思列宁主义 的通俗读物。它描述了贫雇农所遭受的残酷剥削,号召 工农兵 联合起来,“夺取政权,土地革命”,“最后成功,武装暴动”;它还形象地描述了 共产主义 的美好前景,并指出这一切的实现,必须有 工人阶级 领导,共产党指引方向等。
赵祚传从不考虑工作的劳累,也不计较生活的艰苦,更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他说:“我们为革命而活,尽可能的不暴露给敌人,……但如果我们被敌人包围了,那就要抱着临难不苟,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革命气节”。繁重的工作和过度的操劳损害了他的健康,他的 结核病 日益加重。每当同志们劝他注意休息和治病时,他总是说:“我的病是重的,但国家的病更重。时间不等人,救国家要紧啊!”
赵祚传曾变卖家产以解决组织活动经费的困难。1928年6月,为筹措党的活动经费,他从 昆明市 步行回家乡 大姚县 。途中,他到 盐兴县 、 牟定县 、 姚安县 等地作社会调查,在盐兴工人中作革命宣传,散发革命读物。回到家乡后,他说服父亲变卖田产,拟将全部款项交给组织。就在他准备返回昆明时,反动政府侦察到他的行踪,以“被通缉的要犯”为名于9月27日将他逮捕。在狱中,赵祚传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念念不忘的是人民的疾苦,革命的胜利。他在狱中写道:茹尽人间无限苦,但期革命早日成。他在给亲人留下遗书中表示:“我为 共产主义 而牺牲,为民众而牺牲……我心很坦荡安然”,“为国牺牲”,“死得其所”,表达了视死如归的革命豪情。
中共云南地方组织和当地进步人士多方营救,均未能成功。1929年3月29日,赵祚传被反动政府杀害于 大姚县 ,牺牲时26岁。
烈士陵园
赵祚传 烈士陵园 位于大姚县七街乡,仓西村。
烈士铜像
赵祚传烈士的铜像位于 大姚一中 后面白塔公园英雄纪念碑前,座北朝南。
赵祚传烈士铜像背面下部刻有完整的简介内容。
铜像碑文:
赵祚传,字统一,1903年8月出生于大姚仓西村。
少年时代在大姚七街、 姚安县 、 昆明市 等地求学。1922年在昆明组织“大姚旅省学生励志会”,出版刊物,宣传救国救民思想。1924年考入上海同德医科大学,参加“新滇社”。1926年在 广州市 参加 国民革命军 第三军政治训练班,同年加入 中国共产党 。1927年回 云南省 开辟党的地下工作,任中共云南省临时工委委员,主管组织工作,先后在 蒙自市 、 宜良县 、 昭通市 、 陆良县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等十四县建立党组织,并在 大姚县 、姚安、盐丰等地从事地下革命活动,三次变卖家产作为党的活动经费。其间,曾两次被捕,经省临时工委营救出狱。1928年初 王德三 同志到 苏联 ,出席中共“六大”,赵祚传代理中共云南省临时 党工委 书记,同年5月任中共云南省特别委员会书记。6月道滇西地区开辟革命根据地和为党等筹措经费,8月由于叛徒告密,第三次被捕。在狱中,他英勇不屈、视死如归。1929年3月29日在 大姚 壮烈牺牲,时年26岁。
赵祚传坚持真理、追求光明、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奋不顾身的英勇气节、舍己为公的革命情操,在险恶环境中表现出的顽强毅力,一直在人民群众中传颂,不愧是时代青年的楷模,共产党员的典范。
一九九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