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法处 1939年设立的司法机关 来源:互联网 2026-10-22 军法处,1939年,在 八路军 和人民解放军的部队中设立的司法机关。由 中国工农红军 军事裁判所易名。当时具有检察权、逮捕权和初审权。 正文 军法处, 抗日战争 时期和 解放战争 时期,在八路军和人民解放军的部队中设立的司法机关。由中国工农红军军事裁判所易名。1939年,八路军《军法处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军法处设在师、旅、军区、 军分区 及后方留守处政治部内,有检察权、逮捕权和初审权。审判权属于 军法 会,其组织成员由驻地最高 军政 首长任命,案件判决执行后即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