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14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省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根据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 广东省 邮政公司也于2007年2月9日成立,并与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同时对外揭牌,原广东省邮政局被撤销,标志着广东邮政政企分开工作基本完成。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研究拟订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

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

保障邮政通信与 信息安全 ;

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

2、负责机关秘书、文电、文书档案、印章使用与管理、机要保密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起草综合性文稿等工作。

3、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4、负责对外宣传,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编发邮政政务信息。

5、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负责外事工作,处理涉台港澳事务。

6、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工作。

7、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及其他行政事务管理。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处

1、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政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和国家局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规定;

2、拟订 广东省 系统内 财务管理 相关制度;

3、编制省本级,审核、汇总各市局部门预算、决算,监督预算的执行;

4、组织实施全省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检查工作;

5、负责广东省系统内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

6、负责广东省 政府采购管理 工作;

7、负责广东省系统内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

8、负责 广东省银行 账户管理与监督;

9、负责省本级机关财务工作;

10、负责对地方政府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邮政设施建设资金进行管理监督;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1、组织研究提出本地区贯彻落实邮政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具体政策和方案并协调落实,指导从事邮政业务的企业贯彻实施邮政发展战略、发展规划。

2、按照国家邮政局总体部署,根据本地区邮政行业管理和监管工作需要,积极推进邮政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3、负责对本地区有关部门起草的涉及邮政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审核本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4、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地区邮政业综合信息、运行分析和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编报、分析及对外发布。

6、负责本地区邮政业标准的组织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合同审查相关事务。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1、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对邮政企业落实普遍服务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掌握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情况,定期监测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质量监控体系。

3、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保障政策。

4、负责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安全保密情况,协调并监督机要通信独立作业系统和生产组织方式的落实。

5、负责组织对邮政企业贯彻执行邮政服务价格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依法审核邮政企业分支机构设置或者撤销的申请,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处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投诉、举报等有关事务。

8、按照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处理涉及邮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9、依法负责邮政配套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市场监管处

1、掌握本地区邮政市场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从事邮政业务的企业的基础数据信息。

2、依法监管邮政市场,指导、监督、检查、规范邮政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3、依法查处侵犯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信件寄递业务的经营行为,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

4、根据国家邮政局授权,依法实施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承担准入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5、协调与公安、国家安全等有部门的工作关系,监督、检查从事邮政业务的企业的通信安全和 信息安全 工作。

6、根据国家邮政局、地方人民政府部署,组织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组织协调从事邮政业务的企业落实相关预案。

7、负责处理快递等邮政服务质量投诉和举报等有关事务,依法查处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8、负责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

9、依法查处伪造、冒用或擅自使用邮政专用标志的行为。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人事处

1、负责机关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等 人事管理 工作。

2、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公务员招录、登记备案、考核、表彰、工资及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休假、社保、公积金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档案、人员 信息系统 、人事及工资统计、政审及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审批管理等日常工作。

4、负责机关公务员退休手续的办理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机关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地区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党建办(纪检监察室)

1、负责指导开展全省系统党建,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

3、负责组织开展全省 纪检监察 工作,监督检查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接受委托组织对省局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负责全省系统工会、共青团、统战和妇女工作。

6、负责全省邮政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对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其他机构

1、 广东省 邮政业安全中心。

2、广东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广东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

4、广东省21个市邮政管理局。

参考资料

  1.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2022-08-14
  2.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机构设置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202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