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义生,现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人物履历
历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曾任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
2024年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免信息
2017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刘义生为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刘义生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职务。
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甲天 的提请,免去:刘义生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 霍敏 的提请,任命:刘义生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