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卞, 北宋 曹州 冤句人,字彦法。嘉 二年科举考试的 榜眼 ,北宋政治官员。
嘉祐二年,窦卞考中进士第二名, 他最先通判汝州,还曾被任命为集贤校理、知 太常 院、知 州、 东京汴梁 推官 等。 1068年,黄河决口,窦卞分发粮食赈济百姓。1077年,窦卞被免去官职。
窦卞为官清廉,刚正不阿,虽然是 封建社会 官员,他的变通精神可贵。
人物生平
窦卞,在嘉祐二年考中进士第二名,被任命为 汝州 通判。后来担任 深州 知府 。 熙宁 元年(1068年), 黄河 决口,他分发粮食赈济百姓。回到京师后,任户部判官,不久,又升为天章阁待制。在任时,曾经推荐王永年做官。
熙宁十年(1077),因为王永年犯罪被捕,死在狱中,窦卞也被免去官职。去世时,享年45岁。
相关事件
放粮济民
赵顼 熙宁初年, 黄河 在和 滹沱河 口相接汇合的地方溃口,洪水泛滥及各郡城镇,又加上发生大地震,流离失所的灾民从 恩州 、 冀州 逃过来。窦卞打开常平仓,拿出粮食拯救灾民。管仓的官员劝说窦卞,擅自 开仓 会获罪。窦卞说:“等到皇上批准再发粮,百姓已经饿死了。我宁可舍一身而救活几万人。”不久,窦卞将此事奏请皇上,皇上下诏令批准了他的做法。
受牵连被贬
北宋 神宗年间,窦卞与王永年关系亲近。窦卞几次帮助王永年调任官职。王永年为了表示感谢,便请窦卞等人聚饮,期间王永年让自己的妻子对窦卞等人劝酒,席间行为不检点。后来,王永年因偷盗书库图书卖钱而入狱,审讯中供出之前和窦卞聚饮时淫猥情节以及窦卞受巨额贿赂的事情。朝廷认为高级官吏如此勾结无耻小人,影响恶劣,便把窦卞撤销原职,发贬到舒州露仙观。
相关评价
窦卞虽然是 封建社会 官员,他的变通精神可贵,而他的“以一身救万人”的精神更可贵,没有这种精神,是没有胆量变通的,故而变通不仅是智谋问题,也是品德问题。(《方法论》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