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省

伪满洲国时期的省份

锦州省是在伪满洲国时期设立的一个 行政区划 ,存在于1934年至1945年。该省的 行政中心 位于 锦州市 ,其管辖范围大致对应于现今 辽宁省 西部地区及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 地域。

历史沿革

锦州省成立于1934年12月1日,由奉天省的 锦县 、 葫芦岛市 、 兴城市 、 绥中县 、 义县 、 北镇市 、 盘山县 、 台安县 、 黑山县 、 彰武县 十县以及 热河省 的 朝阳市 、 阜新市 两县划分而成。1937年7月1日,锦县升格为锦州市。锦州省的行政机构设在锦州市。1945年8月20日,随着伪满洲国的终结,锦州省也随之废止。伴随伪满洲国的崩溃,锦州省在1945年8月20日被撤销,其管辖区域随后被并入新的 行政区划 。

行政区划

锦州省在其存在期间,下辖2个市级行政单位( 锦州市 、阜新市)和10个县级行政单位( 锦县 、 葫芦岛市 、 兴城市 、 绥中县 、 义县 、 北镇市 、 盘山县 、 台安县 、 黑山县 、 彰武县 ),以及3个旗级行政单位(吐默特右旗、吐默特中旗、吐默特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