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柳县是 西汉 设立的一个县,最早见于《 山海经 》。历史上曾多次废置与复置,其 行政区划 的变迁反映了 中国 古代的地方治理演变。
历史沿革
西汉置高柳县(故治在 阳高县 南二十五里白登村),属 代郡 ,为西部 都尉 治。
据《山海经》记载,“ 雁门水 (今阳高 黑水河 )东南流经高柳县故城北。” 赵武灵王 二十年(公元前306年)始置县,名高柳,属代郡;秦仍为代郡之地;西汉高柳县属 并州刺史部 代郡, 东汉 建武 二十六年(公元50年)为代郡治,不久后废高柳县。
晋代复置高柳县(故治在阳高县南二十五里白登村)。 北魏 永熙年置高柳郡,高柳县为 郡治 。 北齐 时郡县俱废。
辽置长青县(故治在阳高县南二十五里白登村),属 大同府 。
金大定七年(1167)改名 白登县 ,因白登河流贯其间而得名。
元至九二年(1265)废白登县为镇,入 大同市 。后来又复置县,属 大同路 。
明洪武初县废。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置阳和卫(今 阳高县 ),属山西行都指挥使司。
嘉靖 二十六年(1547)设大同东路。 清代 改阳和卫为阳高卫,属大同府。
顺治 六年(1649)大同府来治(八年复还故治)。
雍正 三年(1725)改为阳高县,属于 大同府 。
1993年7月,阳高县划归大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