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

陈有西,男,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国 最著名的刑辩律师之一。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宪法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副主任, 浙江省公安厅 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已出版专著、合著8本,发表论文300多篇计400多万字,受到媒体的关注和报导,其《陈有西学术网》网站点击量达到4000万之多。其成功的大要案例和法学观点经常被新闻媒体关注,在国内律师界、学术界以社会各界享有很高声誉。

陈有西曾在 浙江省 省宁海县委工作两年、浙江省级机关工作十年。担任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负责人两年,担任 浙江财经大学 法律系负责人两年。现为专职律师。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公司并购、建筑房地产、 国际贸易 、 知识产权 、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重大行政诉讼和集团评讼。

2010年获《 时代周报 》时代人物,《 中国律师 》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 中国新闻周刊 》“影响中国年度人物”,《 南方人物周刊 》“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1977年国家 恢复高考 时,陈有西以优异成绩考入杭州大学(现 浙江大学 )中文系。

工作经历

1982年毕业。因表现良好选为下派“调干生”后备干部,到县委机关工作。

1983年11月借调 浙江省公安厅 从事预审和调查研究工作。

1984年回家乡 宁海县 担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分管文化系统。

1985年正式调入浙江省公安厅,担任研究室调研科副科长。

1986年调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担任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袁芳烈的机要秘书。被评为 浙江省 首届十大杰出法学青年。

1988年,随领导调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担任院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省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 人民法院报 》浙江记者站站长。期间成为 中国法学会 个人会员,杭州作家协会会员。

1993年考入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 北京大学 高级法官班 行政法 专业深造,出版国内第一本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个人专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成为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会员、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会员。

1994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 高级法官班结业。回 浙江省 高级法院,担任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少年刑事犯罪审判指导小组副组长。

1995年调任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学术委员,法学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出版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著作多本。评聘为法学副研究员、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社科院 机关党委委员。

1997年调往 浙江财经大学 ,参与创办法律系,并担任第一任法律系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专职律师

1999年获律师资格,辞去公职,成为一个专业执业律师,创办合伙制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会议主席。

2000年评为二级律师职称。

2002年被选为全国律师协会 知识产权 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

2003年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培训班结业。

2003年5月调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2004年因业绩卓著被 杭州市律师协会 通令嘉奖。被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任命为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5年被评为 杭州市 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同年京衡所被评为杭州市优秀 律师事务所 。

2005年12月被聘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 (JM)导师。

2006年 杭州市司法局 授予 优秀共产党员 称号。被 浙江省 委\省政府批准评为浙江省2001-2005五年普法先进个人,通报奖励。同年被 杭州市人民政府 授予中介服务业标兵称号。

2007年组建 京衡律师集团 ,五个成员所100多位律师和助理,为浙江省首家律师集团。 浙江省律师协会 授予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

2008年评为一级律师。应邀成为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客座教授,并成为著名公知。

2011年获《 中国新闻周刊 》“影响中国年度人物”。

个人作品

荣誉奖项

2010年陈有西获《 时代周报 》时代人物,《 中国律师 》杂志年度新闻人物。

2011年陈有西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 南方人物周刊 》“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

2014年陈有西荣获“律政年度律师”称号。

主要成就

典型案件

2009年12月20日,陈有西接受 李庄 家属委托,为李庄进行辩护。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点到12月31日凌晨1点,在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后,李庄案件一审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

2010年1月15日,李庄的辩护人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他,他依旧表示自己无罪。

2010年2月3日,李庄案件二审开庭,李庄当庭认罪。

2010年2月9日,李庄终审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社会活动

任职经历

后担任 国家开发银行 浙江分行、 杭州湾 集团、 三花控股集团 、西子集团、多家房地产公司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担任 北京振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Inc. 独立董事;为德国 西门子股份公司 、四川 五粮液 公司等国内外著名企业进行专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担任 日本 日中贸易协会中国事务常年法律顾问,为日资企业友成控股公司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等起草论证会议,曾借调最高法院参加起草《全国法院十年规划》。

人物轶事

新闻资料

顾雏军 于今日下午召开发布会,主要针对佛山法院对 格林柯尔 系财产处置问题。顾雏军代理律师陈有西说,顾总的刑事案子已经掌握了相应证据,但目前还不方便公开。“经济平反案相对难一些,但经济案会存在大量留下的证据,认真办案的人是能查清楚的。”

陈有西律师说,如果顾总的案子没有平反的把握,我们也不会白忙乎,我们对平反充满信心,“这个案子单凭现有的证据就可以证明罪名不成立。”

5月22日上午佛山中院对格林柯尔系涉案财产分配进行听证。按照4月1日海信科龙发布的公告显示,佛山中院已对“ 格林柯尔 系企业案件”启动执行程序,格林柯尔系企业案件的债务数额合计约14.1亿元,佛山中院实际控制的可分配资产共计约7.37亿元。对此, 顾雏军 回应称,让科龙的莫须有的债权参与这次分配是公然抢劫他和广东 格林柯尔 的财产。

而在5月22日上午的 听证会 上,顾雏军表示不承认法院判决,拒绝在执行文件上签字。同时顾决定在5月22日下午召开发布会,说明上午听证的情况。

事件回顾

顾雏军于2001年走进公众视野,2001年10月31日, 格林柯尔公司 以5.6亿元收购科龙电器20.6%的股权,成为这家国内制冷家电龙头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之后顾雏军以每隔半年的频率,先后收购吉诺尔、收购 长虹美菱 、收购亚星等,迅速打造了一个庞大的 格林柯尔 系。

2004年8月, 香港中文大学 教授 郎咸平 对 顾雏军 的并购行为提出质疑,称顾雏军大量挪用科龙电器的 现金流 完成各项收购,一场声势浩大的“ 郎顾之争 ”由此展开。

参考资料

  1. 师资力量_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24-03-17
  2. 陈有西 中国网浪潮新闻 2023-12-10
  3. 京衡律师 京衡律师事务所 2024-03-17
  4. 陈有西 中国网浪潮新闻 2024-02-10
  5. 陈有西:一个律师的高度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24-06-28
  6. 2014年“律政年度律师”揭晓 新浪网 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