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赞臣 天津实业家 来源:互联网 2026-10-25 李赞臣(1882年—1955年)1921年李赞臣担任长芦盐区纲公所纲总,兼任纲商所办天津殖业银行经理。 人物简介 他除经营本家族所办和与本房弟兄合营的企业外,还独资开设了一些商号,如:“新光皮货店”“万和堂药店”。1928年10月, 国民政府 提出重新清查长芦盐案,他与郭少航、 王君直 等五人同时被蒋介石下令逮捕,押解 南京市 候审,在押一年余,查清了事实无罪释放才回到 天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