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县是 中国 旧县名,历史上辖境大致为现今的 福建省 福州市区东部和 闽侯县 的东南部地区,包括 长乐区 的营前, 吴航 , 猴屿乡 , 首占镇 一带,长期隶属于福建 福州府 ,与 侯官县 分辖福州府治,形成一府两县的局面。
清代 ,闽县管辖12乡、4坊、34里。清末撤乡、里,建区,闽县分为11区,与 侯官村 分治今闽侯县及福州城内区、南台区和下渡区。城内区又分为:北段(华林坊、钱塘巷一带)、中段(鼓楼前一带)、南段( 南大街 一带)、东段(东街、旗汛口、法海寺一带)、旗界段(东门大街、汤门大街、河西街、河东街一带)五段。城内井楼门、汤门、东门、水部门、南门五城门均属闽县城内区管辖。南台区分南台、水部两段。下渡区以藤山(仓前山)为首段,泛船浦以下为第二段,江边一带为第三段。
基本介绍
闽县始于隋开皇十二年(592年),由 原 丰县 改称闽县。唐 武德 六年(623年)析闽县置 侯官县 ,武德八年废侯官县入闽县。 天授 长安 二年(702年),再分闽县置 侯官县 , 元和 三年(808年)再并侯官入闽县,元和五年(810年),复析闽县置侯官县。 咸通 二年(861年)划出闽县地置永贞镇(今 罗源县 )。 五代十国 后唐 长兴 四年(933年),即 闽国 时期,改闽县为 长乐区 县 ,清泰二年(935年),长乐复名闽县。 后晋 天福 六年(941年),闽县再改称长乐县,次年又复原名。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年),析闽县9乡置 怀安县 。民国元年(1912年),闽县、 侯官村 合并为闽侯府,民国2年3月改设为 闽侯县 ,闽县建置从此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