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力机构

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力机构

联合国 柬埔寨 临时权力机构(联柬权力机构,英文: United Nations Transitional Authority in Cambodia)是在1992-1993年期间设置的以指挥在柬埔寨的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机构。这也是 联合国 第一次接手管理一个独立的国家,组织和运行选举(而不是监督或观察),并且有自己的电台、监狱和在国家层面负责促进和保障人权。

1993年9月,随着柬埔寨王国宪法的颁布和新政府的组成,联合国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的任务结束。

历史

联柬机构是1992年在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745号决议,与 柬埔寨 国,即事实上的柬埔寨政府订立协议后成立的一个机构。目的是落实1991年10月签订于 巴黎 签订的柬埔寨和平协定。联柬机构是多年来 柬埔寨 紧张外交局面的产物。

明石康 和澳军 中将 约翰·桑德森是联柬机构军事部分的领导。联柬机构拥有15900名士兵、3600名警察、2000名平民和450名 联合国 志愿者以及当地征聘的工作人员和口译。整个运营成本超过15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外籍人士的薪金。提供军事观察员,警察或军队参加的国家分别为: 阿尔及利亚 、 阿根廷 、 澳大利亚 、 奥地利 、 孟加拉国 、 比利时 、 文莱 、 保加利亚 、 喀麦隆 、 加拿大 、中国、 智利 、 法国 、 德国 、 加纳 、 印度 、 印度尼西亚 、 爱尔兰 、 日本 、 马来西亚 、 荷兰 、 新西兰 、 巴基斯坦 、 菲律宾 、波兰、 俄罗斯 、 塞内加尔 、泰国、 突尼斯 、英国、 新加坡 、美国和 乌拉圭 。

目标

联柬机构的目标是恢复被数十年的 内战 和 美苏冷战 破坏的和平和文人政府,举行自由和公正的选举及制定新宪法,并使国家康复。它在 柬埔寨 政府的外交、国防、财政、治安和信息等各个方面行使“监督”或“观察或控制”权,并进行监督核查外国军队撤离和返回;驻扎、缴械和遣散柬埔寨的各战斗派别,没收武器和军用物资的仓库,促进和保护人权,监督军事安全和维持法律秩序,遣返和重新安置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协助扫雷和建立排雷和 地雷 意识的培训计划,修复重要基础设施,并协助经济重建和发展等。

缴械

尽管联柬机构宣称其管治的有效性和被 国际社会 作为一个成功例子而赞扬,联柬机构还是在 红色高棉 的缴械问题失败了。同时,却有效地使 韩桑林 政权( 柬埔寨 人民共和国)的 地方武装 放下了武器。这种不公使红色高棉领土不减反增,并引起了政治暴力。韩桑林政权的军事领导人非常愤怒,称联柬机构极其苛刻的裁减 柬埔寨 军队,但是面对红色高棉却无计可施。

1993年选举

超过400万柬埔寨人(约90%的合格选民)参加1993年5月的选举,即使红色高棉的势力从来没有真正解除武装或复员,并禁止一些人参加选举。 诺罗敦·拉那烈 的 奉辛比克党 获得45.5%票数,随后是 洪森 的 柬埔寨人民党 和佛教自由民主党。奉辛比克党随即与曾参加选举的其他各方组成联盟。代表各方120名成员的 国会 着手起草和批准新宪法,从而建立 多党制 的自由民主的 君主立宪制 的框架。新宪法于1993年9月24日颁布。宪法规定了国际公认的广泛人权。前国王 诺罗敦·西哈努克 登基成为新国王。拉那烈和洪森分别成为 柬埔寨 政府的第一和第二总理。

影响

负面影响

西哈努克港 关于联柬机构表现的看法有许多保留,大量的外国军队的存在导致一些 柬埔寨 妇女被虐待,增加 卖淫 和传播 艾滋病 ,这导致柬埔寨成为 亚洲 受艾滋病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柬埔寨国家的妓女人数从1991年的约6000名上升至1992年联柬机构到来后的超过20000。到了1995年,根据 世界卫生组织 估计,柬埔寨有50000-90000人受艾滋病影响的。

审判 红色高棉 领导人

2004年10月4日, 柬埔寨 国民议会批准了一项协议,与 联合国 建立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来审判应为红色高棉犯下的暴行负责的红色高棉高级领导人。捐助国承诺三年承担法庭预算中的4300万美元,而柬埔寨政府的承担1330万美元。

首次审判于2007年进行,但是多数红色高棉成员已经去世或者患上疾病。

意义

该机构的建立,意味着联合国第一次接手管理一个独立国家,第一次在主权国家举行选举(而不是监督或观察)、建立电台和监狱并在国家层面促进与保障人权。1992年2月,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745号决议以及与 柬埔寨 国(即事实上的柬埔寨政府)所订立的协议,联柬机构成立,其目的是落实1991年10月在巴黎签订的全面政治解决柬埔寨冲突协定。联柬机构成立也是柬埔寨多年来外交局面紧张的结果。

统计

• 人员:约22,000名军事人员和文职人员

• 死亡人数:78(4名军事观察员,41名其他军事人员,14名民警,5名国际文职人员和14名当地工作人员)。

• 支出:16.2亿美元(先遣团和联柬机构总额)

人权高专办柬埔寨国家办事处

人权高专办 柬埔寨 国家办事处是人权高专办历史最悠久的外地存在。它经历了多次转型,其源头可追溯到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力机构(UNTAC)。

国家办事处成立于1993年10月。根据《巴黎和平协定》制定的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第1993/6号决议赋予当时的“ 联合国 人权中心”一项任务授权,集监督、保护和公开报告职能为一身,并接受技术援助和咨询服务。包括柬埔寨办事处在内的人权中心在1998年正式并入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应一系列联合国决议的要求在 柬埔寨 开展行动,并与王国政府达成协定。办事处负责与政府、民间社会组织和感兴趣的会员国密切合作,支持柬埔寨政府履行其批准的人权条约之下的义务。

人权高专办驻柬埔寨办事处总部设在 金边 ,另在 马德望 设有一个区域办事处。

参考资料

  1. 微博 – 随时随地发现新鲜事 新浪微博 2024-08-27
  2. 已完成的维持和平行动 已完成的维持和平行动 2024-08-30
  3. SUMMARY SUMMARY 2024-08-30
  4. 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 新浪微博 2024-08-27
  5. 联合国 UnitedNations 2024-08-27
  6. 人权高专办在柬埔寨 联合国 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