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

在武汉成立的学术团体

湖北省 法学会是 中国共产党 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湖北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

2018年11月14日,湖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汉举行。

主要职责

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指导各学科研究会和市、州、县法学会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活动,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参与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向有关领导机关反映情况、问题和建议;接受委托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咨询、论证工作;组织评选和表彰法学研究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开展国内和国际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参与法制宣传,主管本会会刊和网站,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和资料;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指导、协调团体会员的工作;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 天津市重庆商会 的最高权力机关,由个人会员代表和团体会员代表组成,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本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审议本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会重大事项;选举本会理事。

理事会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理事组成,任期五年。理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理事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的理事出席始得举行。理事会的职权:在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讨论决定 天津市重庆商会 重大事项;审议本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必要时可增免理事会个别成员。

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任期五年。常务理事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常务理事出席始得举行。常务理事会的职权:召开理事会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在理事会会议闭幕期间,讨论决定本会重大事项;必要时可增免常务理事会个别成员,提请下次理事会会议追认;聘请本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会长主持本会工作,召集常务理事会会议,对外代表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常务副会长工作。

学科、专门研究会

本会根据法学研究的需要,分别组成各学科、专门研究会。各学科、专门研究会设理事会,任期五年。理事会由组成该研究会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推选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和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主持日常会务。各学科、专门研究会在本会领导下负责组织相关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省法学会现有学科(专门)研究会15个:

1、法理学研究会(1985.3.16.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成立,2006.11.8.在 武汉大学法学院 恢复重建)

2、宪法研究会(1985.3.16.在武汉成立)

3、刑法研究会(1985.6.26.在 武昌 成立)

4、 民法 研究会(1984.9.17.在武昌成立)

5、行政法研究会(1989.6.在武昌成立,2005.6.25。在 中南民族大学 恢复重建)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研究会(1985.6.26。在武昌成立)

7、商法研究会(2003年12月在武昌湖北饭店成立)

8、经济法研究会(1994年11月在 武汉大学法学院 成立)

9、法经济学研究会(2005.12.2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成立)

10、国际法研究会(1985.3.6.在 武昌 成立)

11、仲裁法研究会(2005.12.28.在 武汉市 仲裁委成立)

12、地方立法研究会(2005.11.20在 武汉大学法学院 成立)

13、法律文化研究会(2007.6.16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立)

14、检察学研究会(2007.12.11在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成立)

学会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法学会机关公文、财务、保密、档案、联络等工作;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2、研究部

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法学研究活动,研究提出重点课题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草拟、论证工作以及学术研究成果评审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负责编印《法学动态》、《要报》等刊物。

3、联络部

负责会员发展、登记与管理以及法学院校(系),法学科研院所和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了解和反映法学界、法律界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负责开展同境内外法学团体和法律团体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和培养法学人才、法律人才等工作;负责法学会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学会领导

会长: 王林虎

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胡勇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涛、王晓琴、石雁飞、付正中、何义、冷汉军、张涛、陈旗、明平、 徐涤宇 、梅雪峰、 舒敏、楚龙强、熊昭辉

党组成员、秘书长: 赵俊

以上内容更新截至2026年8月

社会评价

湖北省法学会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积极投身湖北法治建设实践,为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全国法学会工作创造了许多鲜活经验。

参考资料

  1. 湖北省管干部任前公示:胡勇、姜皓、曾召辉拟任新职 微信公众平台 2026-08-07
  2. 学会简介-现任领导 湖北省法学会 2026-08-07
  3. 湖北省法学会召开市州法学会工作座会 法制网 2026-08-07
  4. 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在汉召开 荆楚网 2026-08-07
  5. 徐汉明教授应邀出席第十四届“法治湖北论坛” 微信公众平台 2026-08-07
  6. 雷爱民,已履新武汉市 中国网湖北微信公众平台 202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