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县志》是一部关于 营口市 历史的旧志书,编 始于1920年,1933年付梓出版。这部书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唯一一部记述1930年(民国十九年)以前 营口 及其所辖区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状况的志书。经过修订、点校,《营口县志》已再版发行,是研究营口历史的珍贵资料。
百科名片
《营口县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惟一一部记述1930年(民国十九年)以前营口及其所辖区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状况的志书,它是研究营口历史珍贵而翔实的历史资料。
编撰概况
1909年以前, 营口市 没有独立建置, 老爷阁 以西属海城县,以东属 盖州市 。随着商务日益发展,1909年( 宣统 元年)春, 清政府 设营口直隶厅,直属奉锦 山海关区 兵备道,划海城县、盖平县部分村屯为营口直隶厅管辖区域。民国后,1913年营口直隶厅改称 大石桥市 。鉴于营口县建置较晚,尚无县志,1919年(民国8年)2月,县知事陈文学考虑到本县为东北惟一之商埠,自然资源、经济发展、风土人情、商业交通、政治军事等无文字记载,提出“何以重 治而范来兹?遂有提倡编志之举”,地方士绅一致赞助。1920年(民国9年)春,遂聘请于在藻(营口县人,清光绪二十九年 举人 ,兵部郎中)为编辑,开始创修。惟兹事体庞大,头绪纷繁,又无可供参考的资料,因而撰修进度缓慢,到1926年(民国15年)靳造华( 法库 人)任县令,修志工作仍在继续进行。直至该年夏季才成初稿。据《 奉天通志 》载:“《营口县志》19卷,民国15年通志馆抄本,未刊。”辛未(1926年)春,“部令征缴志书,急拟付梓”,继任县令 裴焕辰 督促继续赶修县志。后裴去任,1930年(民国19年)冬,县长杨晋源( 沈阳市 人)重视修志,把修志工作看成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多次征求意见,各方催索频繁,乃取底稿审查,认为原稿编纂虽历数年,但未加订正,“原有事故未尽符合,又兼间隔五年,凡政治之变迁、人文之进化,诸待续入。”遂由教育局局长推荐,聘前辽沈道尹署秘书、清 举人 王庆云 为编辑主任,又从教育局聘请10位“访员”,于1931年(民国20年)4月广为搜罗、重新修补、删改字句、增加项目、扩充篇章,文字量较前增加一倍。此《营口县志》不分卷,共23篇,即:疆域、建置、官制、司法、军事、警政、民治、教育、财赋、货币、商务、 渔业 、盐务、物产、水利、交通、人物、礼俗、慈善、祀典、宗教、艺文、胜迹,并附有县图。当年排印,1933年(民国22年)6月20日由 大连市 日商油印,7月30日由 大石桥市 公署发行。
历史价值
《营口县志》》(原版)编纂始于1920年,于1933年付梓出版。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年代 编修 的营口县第一部志书,出版时已是“ 九一八事变 ”后的第三年,对涉及日伪的内容有所规避。书中虽然有宣扬封建社会政治观念和传统道德的思想,在史料考证上尚有不足之处,但其中储存的大量、完整、连续的资料,对研究 营口市 的历史,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再版情况
为了扩大营口旧方志的利用范围,提高《营口县志》的使用价值,使旧志发挥“以志为鉴,服务当代”的作用,根据 辽宁省 地方志办公室的统一策划, 营口市 地方志办公室分别于1999年12月和2002年9月,两次按原版原样影印出版了《营口县志》。
该书出版后,深受广大读者和 历史学 研究者及收藏爱好者欢迎,并提出了很好的再版建议。
《营口县志》原版为钢版手刻、蜡纸油印,许多字迹模糊不清,丢、漏字较多,加之又无标点,给读者查阅带来诸多不便。广大读者要求对该书进行点校出版的呼声日益高涨。为满足广大读者的要求和愿望,2004年,市史志办公室抽调人力、物力,聘请了 营口市 历史学会 于阜民 、王金龄、 孙福海 、林惠成等有关专家、学者,对原版《营口县志》进行修订,加注标点,将字迹不清处和漏字及错误处,予以标注。令人欣喜的是,在修订过程中,史志办又征集到《营口县志》原版。于是,将几部原本综合考证,凡可辨别的字迹均做添补。与此同时,在仍然使用原版繁体字的情况下,将原版中使用的异体字一律归改为原体字;同时,将原版中一些列表而未画表的内容添画了表格,以便阅读和查找;对原版中因手刻过程中出现的错字、别字、漏字进行了校正增补,有些不甚了然之处仍从原版;凡是后加注的,均标明“今注”二字,以示区别。
记述 营口市 历史的旧志书《营口县志》,经修订、点校后于日前再版发行。这是《营口县志》第三次再版。点校出版旧方志,在 营口 地区尚属首次。该书由 辽宁民族出版社 出版,营口日报印刷厂采用轻纸印刷,仿古籍版式装 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