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元鼎(1839—1910),清浙江仁和(今 杭州市 )人。字春江,号少徐。
人物介绍
同治 十三年(1874) 进士 。在处理对外事务上,坚持维护国家主权。1880年( 光绪 六年)任 江宁区 知县,依据条约,拒绝 法国 教士霸占中国古刹。不久, 如皋市 发生焚教堂事件,外国传教士提出无理要求,他据理与之作针锋相对的斗争。寻调 上海市 ,法商行凶杀人,他据理力争。后任 泰州市 知州 ,疏浚城河,整修 里下河地区 水道,建斜丰港,续修范公堤,使泰州、 东台市 两境一时无水患。1895年授惠潮嘉道。调补 江苏省 粮储道。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迁按察使。是年江阴发生 美国 教堂被毁事件,美国驻沪领事非礼干预,他坚持中国司法司法主权,力拒干涉。1900年( 光绪 二十六年)补授江苏布政使。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任 漕运总督 。次年(1904年,光绪三十年)调任湖南巡抚。旋改江苏。在任严申赌禁,察核吏治,修治塘圩,修筑道路,并多次上疏论及治国之策。1907(光绪三十三年)年赴京协助开办资政院事务。1909年( 宣统 元年)任浙江学务公所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