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英文名:Daxing'anling Forestry Industry Group Company)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大型企业试点集团,隶属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为大型生态公益类国有企业,注册地址为 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 加格达奇区 曙光街景观大道北,法定代表人为李会平。 集团总部内设22个部门,下设10个林业局、100个林场、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大兴安岭 林业集团公司前身为1964年成立的大兴安岭特区。1965年1月,林业部在大兴安岭会战区设立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与大兴安岭特区政府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1986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行署、林管局所在地加格达奇区为县级区建制。 1987年,国务院决定,将原由林业部负责的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的企业管理职权委托给 黑龙江省 代管,成立大兴安岭林业公司,实行计划单列和投入产出包干。 1994年6月23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注册成立。 1996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公司仍与行政公署合署办公。 2020年4月2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结束黑龙江省代管历史,正式独立运营。 2024年7月,由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联合共建的大兴安岭林业和草原研究中心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哈尔滨市 林业机械研究所揭牌。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获“第一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截至2025年10月7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共对外投资了32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67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57条,专利信息2条,著作权信息9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8个。
发展沿革
前期发展
1964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发建设 大兴安岭 东北坡。将内蒙古呼伦贝尔盟 鄂伦春自治旗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行政区一部分, 黑龙江省 黑河专区 呼玛县 和 嫩江市 行政区一部分,划归会战区。1964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在大兴安岭会战区成立 大兴安岭特区人民委员会 (省辖市级),受会战指挥部和行政区所在省(自治区)双重领导,地方行政工作受黑龙江省政府领导。各林业公司设区政府,林场设乡(镇)政府。是时,特区辖有 松岭区 、 新林区 、塔河区。
1965年1月,林业部在 大兴安岭 会战区设立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与大兴安岭特区政府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1966年4月20日,黑河专区 呼玛县 “嫩漠公路”以北和 呼伦贝尔市 鄂伦春自治旗 东南部划归大兴安岭特区行政区。1967年11月26日, 大兴安岭特区人民委员会 改为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1968年4月,设 呼中区 。1970年4月1日,大兴安岭特区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将原属黑河地区的呼玛县和原属呼伦贝尔盟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全建制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原属 牙克石市 林管局管理的 阿里河 、 甘河 、吉文和克一河林业局划归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隶属于 黑龙江省 林业总局。1970年8月5日,设古莲区和阿木尔区。1977年3月,设图强区。
1979年5月30日,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 鄂伦春自治旗 划归 内蒙古自治区 。原属鄂伦春自治旗的 加格达奇区 、 松岭区 仍由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原属地权不变。阿里河、甘河、吉文和克一河林业局划归牙克石林管局。同年6月, 大兴安岭 林管局改为林业部直属企业。1980年9月4日,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成为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的派出机构。1981年5月14日,古莲区改设 漠河市 ,塔河区改设 塔河县 ;图强区、阿木尔区撤销。1982年3月6日,大兴安岭林管局企业管理体制(计划、财务)单独运作,仍直属林业部,与行政公署合署办公。1986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行署、林管局所在地 加格达奇区 为县级区建制。 1987年,国务院决定,将原由林业部负责的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的企业管理职权委托给 黑龙江省 代管,成立大兴安岭林业公司,实行计划单列和投入产出包干。
后期运营
1994年6月23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注册成立。 1996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公司仍与行政公署合署办公。 2012年3月22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变更;2014年9月18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2015年7月24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变更;2015年12月30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增加分公司/分支机构备案;2017年10月17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2020年2月19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备案,涉及董事、监事、经理等; 2020年4月2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在 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 加格达奇区 成立,结束了由黑龙江省代管的历史。 2020年4月10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变更;2023年7月28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联络员备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2024年7月,由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联合共建的大兴安岭林业和草原研究中心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哈尔滨市 林业机械研究所揭牌。
机构治理
主管部门
参考资料:
对外投资
参考资料:
机构业务
主要业务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是一家以从事林业为主的企业。
经营范围
木材采运,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电力生产、供应,木材及木制品加工,人造板、家具制造, 造纸 及纸制品生产,非金属矿物制品,塑料制品,机械制造, 交通运输 、仓储,国内商业(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批准文件为准)。房地产开发,农业示范区管理与建设。
运营数据
截至2025年10月7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共对外投资了32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67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57条,专利信息2条,著作权信息9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8个。
参考资料:
资源概况
经营面积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总经营面积为8,027,897公顷,占林区总面积的96.1%。其中,林业经营面积为7,912,967公顷,占总面积的98.57%;林权划出面积(权属为集体)为114,930公顷,占总面积的1.43%。林业用地面积为7,350,168公顷,占总面积的91.56%。非林业用地面积562,799公顷,占总面积的7.01%。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6,296,974公顷,占总面积的78.44%,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5.67%。无林地面积为299,456公顷,占总面积的3.73%,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07%;其它疏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宜林沼泽和荒地面积共计753,738公顷,占总面积的9.39%,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0.25%。在林业用地中,禁伐区面积为2,341,350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1.86%;限伐区面积为3,154,234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2.91%;商品林区面积为1,854,584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5.23%。
天然森林
林业 集团公司 森林覆被率为78.65%;活立木总蓄积中,有林地蓄积488,749,509立方米,占97.50%;疏林蓄积2,225,915立方米,占0.45%; 散生木 蓄积10,295,525立方米,占2.05%。在有林地中,各龄组面积蓄积所占的比重分别是:幼龄林面积和蓄积1,556,593公顷和52,321,772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24.72%和10.71%;中龄林面积和蓄积2,764,213公顷和236,339,337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43.90%和48.36%;近熟林面积和蓄积768,568公顷和75,061,753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12.20%和15.36%;成熟林面积和蓄积997,841公顷和102,761,849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15.85%和21.02%;过熟林面积和蓄积209,759公顷和22,264,798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3.33%和4.55%。
商品林
在商品林中,幼龄林面积和蓄积分别是399,217公顷和12,166,063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25.38%和10.10%;中龄林面积和蓄积分别是712,073公顷和61,384,780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45.28%和50.96%;近熟林面积和蓄积分别是190,810公顷和18,767,386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12.13%和15.58%;成熟林面积和蓄积分别是234,758公顷和24,329,580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14.93%和20.20%;过熟林面积和蓄积分别是35,871公顷和3,800,217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2.28%和3.16%。
商品林的总蓄积量为120,448,026立方米,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76.59立方米,其中可采的成过熟林蓄积量为28,129,797立方米,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103.93立方米。
人工林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人工林面积和蓄积分别为254,308公顷和166,754立方米,占总面积和蓄积的3.17%和0.03%,占有林面积和蓄积的4.04%和0.03%。其中幼龄林面积和蓄积分别是253,126公顷和133,880立方米,分别占人工林面积和蓄积的99.54%和80.29%。
所获荣誉
2021年12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获得中央 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一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