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机车

重型机车的简称

重 机车 是重型机车的简称。“ 机车 ”是中国台湾用词,指摩托车,即由引擎驱动的二轮或三轮机动车。重机车这个词有两个定义。第一个定义是“重机车”在中国台湾相关法规中的分类。第二个意思是人们通常理解的重型摩托车。

通常意义下的重机车指以 哈雷·戴维森 品牌为典型所生产的重量大、肌肉感强、力量大的巡航、太子摩托车。如哈雷戴维森所生产的V-Rod车型,车重达到660磅之高。

法规分类

中国台湾法规把摩托车按照下表分类:

由此可见,凡是50cc以上、或马力超过40匹,且最大时速超过45公里的,都可以称为重机车。因此,排量超过50的,在250下的踏板也可称为重机车。排量超过250的踏板,如Vespa 玛莎拉蒂GTS ,就是大型重机车了。

按照这个分类,一些大陆常见到的车型,如战 ,新感觉, 地平线 ,都是重机车。

重型机车

而人们所指的赛车,如 雅马哈 生产的 yzf-r1 或 本田技研工业 生产的CBR1000rr则不被列为重型机车,因为通常这类赛车以重量轻为生产目标,因此不能被称为重型机车。以 铃木公司 2007年所生产的GSX-R600举例,该赛车车重仅为440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