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继之(?-1403年), 明朝 建文 二年(1400年) 进士 , 莆田市 县仁寿里十五图人,曾任户科给事中。 他上疏建议限制僧人占田,僧道人给五亩,余以赋民。 朱棣 起兵发难时,陈继之疏陈备御六事,请 徐增寿 以阻击逆谋,但 朱允炆 未予采纳。朱棣即位后,陈继之因指斥被 族诛 。他的父亲四季年六十九被发往 甘肃省 充军,母亲黄一姐年六十五被发往甘肃随住。陈继之的儿子征仔四岁时随母饶氏配给,后因病去世。妻饶氏年四十二,配给象奴阿宗为妻。女进奴年十三岁,配给指挥 袁江 为奴;京奴年一岁, 永乐 初去世。 弟余翔等俱充军。
人物介绍
继之,莆田人, 建文 二年 进士 。时 江南 僧道多腴田,继之请人限五亩,余以赋民。从之。兵事亟,数条奏机宜。燕兵入,不屈,见杀,父母兄弟悉戍边。
成祖在“ 靖难之役 ”获胜后,被诛杀及众多建文旧臣如: 卓敬 、 暴昭 、 练子宁 、 郭任 、 卢植 、 戴德彝 、 王艮 、 王叔英 、 谢升 、 丁志方 、甘霖、 董镛 、 韩永 、叶福、 刘端 、 黄观 、 侯泰 、 茅大芳 、 陈迪 等,史称:“忠愤激发,视刀锯鼎 甘之若饴,百世而下,凛凛犹有生气。”他们的家属和亲人也被牵连,死者甚众,流放及被其它方式惩罚的人也不少。直至 朱高炽 即位后,大部份人始获赦免,余下的人的后代却迟至 朱翊钧 时始获赦免。
《 革除遗事 》中的记载:
陈继之,兴化莆田人。登革除二年 进士 ,授户科给事中。(「授户科给事中」,「科」原作「部」,据明朱当■〈氵眄〉国朝典故本改。)尝以江南僧道多占腴田,蚕食百姓,乃奏请僧道人给五亩,余以赋民。从之。 文庙 举兵,清君侧之恶,继之间有建白,因肆指斥。洪武三十五年六月,京师平,与 黄子澄 、 齐泰 、 巨敬 、韩永辈不服,遂夷其族。《 立斋闲录 》中的记载:
陈继之, 莆田市 县仁寿里十五图人。 庚辰 科 进士 ,户科给事中。尝以 江南 僧道多占腴田,乃奏:“僧道人给五亩,余以赋民。”从之。北兵起,继之又有建白,因肆指斥。京师平,与 黄子澄 、 齐泰 、巨敬、韩永辈不服,被 族诛 。父四季,年六十九,发甘肃充军。本年十月二十四日行至 开封府 病故。母黄一姐,年六十五,发 甘肃省 随住。本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至 郑州市 故。男征仔,四岁,随母饶氏给配,后以 永乐 六年抄送镇抚司,十月十六日在屯田所病故。妻饶氏即姚氏,年四十二,配象奴阿宗为妻。女进奴,年十三岁,配指挥 袁江 为奴;京奴,一岁,永乐初故。弟余翔等俱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