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厅,为 贵州省人民政府 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1月,贵州省科学技术厅不再加挂省 知识产权 局牌子。
机构职能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为贵州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贵州省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拟订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措施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 有关部门 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负责全省科学数据汇聚、管理、应用和共享开放;编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协调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
牵头 技术转移 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 OD ;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开展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省科技保密工作;
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水平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事项;
会同 有关部门 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负责 贵州省 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战略规划处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重大专项处(基础研究处)
高新技术处
农业农村科技处
社会发展科技处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外国专家处(科技人才处)
对外合作处
科技项目管理处
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工作处
直属机构
贵州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贵州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贵州省 科技信息中心
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贵州省复合改性聚合物 材料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国家复合改性聚合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贵州省 科技评估中心
贵州省国际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贵州省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基地(贵州省科晖制药厂)
贵州省科技创新中心 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所获荣誉
2020年1月,贵州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被 贵州省 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授予“贵州省直机关 国际劳动节 巾帼标兵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