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是 福建省人民政府 组成部门,行政级别为正厅级。福建省商务厅加挂着“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的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商务和口岸法规、规章、政策与 国际经贸 条约、规则之间的衔接意见;拟订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 电子商务 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省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 农村市场 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 生产资料 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 副食品 基地建设。
(五)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承担与贸易有关的 知识产权 工作,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研究拟订 电子商务 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 公共服务 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省商务领域 电子政务 建设。
(七)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不含粮食、棉花进口 关税 配额管理),负责进出口许可证和关税配额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 有关部门 协调 大宗商品 进出口;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八)贯彻执行对外 技术贸易 、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 进出口贸易 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 服务贸易 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 服务外包 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 保障措施 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 贸易壁垒 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指导、管理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选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湾地区和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澳门特别行政区 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省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闽台、闽港、闽澳投资贸易与产业合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省与其他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协调解决 国际投资 贸易中的具体问题。
(十四)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负责全省国家级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和省级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全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升级以及 自由贸易 园区的审核转报工作。
(十五)起草并组织实施口岸工作的政策、规划;负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推动建立大通关工作机制、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十六)负责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工作。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指导各片区制定、落实有关自贸试验区 行政管理 制度;协调推进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组织落实自贸试验区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有关工作;承担省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七)起草并组织实施商务人才规划;按照授权,组织、承办或审批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
(十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处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省人民政府WTO事务协调办公室)
财务处
市场体系建设处
流通业发展处
市场运行调节处(省 副食品 基地办公室)
对外贸易处(省人民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服务业发展处
贸易与产业安全处(省公平贸易局)
外资管理处
对外投资 与经济合作处
亚洲 处
西亚非洲处
欧洲 处
美洲 大洋洲 处
台湾处
港澳处
电子商务 和信息化处
开发区管理处
口岸管理处
大通关协调处
空港 处
自贸试验区政策研究处
自贸试验区综合协调处
自贸试验区宣传推广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驻厅 纪检监察 组
直属单位
福建省 商务厅行政服务中心
福建省 商务发展研究院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省电子口岸服务中心)
福建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福建省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 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18年6月25日,获评“福建省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司法厅 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020年11月,被授予“ 福建省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4月27日, 福建省 商务厅获评“福建省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25年5月23日,福建省商务厅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人事调整
2022年1月20日, 福建省 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吴南翔 的福建省商务厅厅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