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军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副厅级)

贾军,曾任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副厅级)。

2024年4月16日,甘肃省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贾军受贿、行贿一案。庭审中,贾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择期宣判。

人物履历

曾任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3年5月消息,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贾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 国铁集团 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甘肃省 庆阳市监察委员会 监察调查。

决定逮捕

2023年12月消息,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原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贾军(副厅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甘肃省 庆阳市监察委员会 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指定管辖,由甘肃省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贾军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4年2月消息,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原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贾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指定管辖,由甘肃省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依法向甘肃省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贾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贾军利用担任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审理

2024年4月16日,甘肃省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原副总经理贾军受贿、行贿一案。

据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指控,2011年1月至2023年1月,被告人贾军利用担任青藏铁路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25.998万元;被告人贾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款共计18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贾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择期宣判。

参考资料

  1.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贾军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今日头条 2024-04-16
  2. 青藏铁路公司原副总经理贾军受审,被控受贿千万!该公司原总经理王忠玉此前获刑13年 今日头条 2024-04-16
  3.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贾军接受审查调查 今日头条 2024-04-16
  4.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贾军决定逮捕 今日头条 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