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卫生健康委员会 ,是2018年安徽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2018年11月26日,新组建的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举行挂牌仪式。
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依法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省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 公共服务 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省 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 公共卫生 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 人口老龄化 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 医养结合 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 基本药物 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 公共卫生 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7.制定全省 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 有关部门 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 计划生育 。
9.指导全省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省各级 医疗机构 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
11.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12.指导省 计划生育 协会的业务工作。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秘书处
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处
人事处
规划与信息处
财务处
政策法规处
体制改革处
疾病预防控制处
医政医管处
基层卫生处
卫生应急办公室
科技教育处
综合监督处
药政与食品安全监测处
老龄健康处(健康产业促进处)
妇幼健康处
职业健康处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宣传处
国际合作处
中医药发展处
中医药服务管理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工作处
交流合作
2020年2月18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与 安徽省 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建 公共卫生 联合实验室签约仪式在省卫健委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