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守一(1906~1995)
中国 法学家。江苏邳州人。1929年毕业于 朝阳区 大学。1927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后因组织被破坏失去联系。1938年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939年重新入党。历任中共信应地委统战部部长,鄂豫边区行署秘书长兼民政处长,襄南专区专员,中原 解放区 河南行署主任兼豫东南专员。 解放战争 时期,参加 中原突围 ,任陕南行署秘书长兼第二专区专员, 华北人民政府 司法部第二处处长兼办华北司法干部训练班。以后筹建 中国政法大学 ,任一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司法部第五司司长、中国新法学研究院教务长、 中央政法干部学校 副教务长。1954年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 主任。1981年辞去系主任职务,专任教授,并担任北京市法学会会长、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法学评议组召集人、 中华全国总工会 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等职,曾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并先后担任 中国法学会 副会长、顾问
1995年11月14日,陈守一逝世。
人物介绍
人物简介
陈守一(1906~1995)
陈守一长期从事法学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发表过《改进高等法律教育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加强法律科学的研究工作》、《中国法制建设三十年》、《中国法学三十年》、《当前我国高等法律教育的几个问题》、《论依法从重从快》等论文;《鄂豫边区减租减息办法浅释》、《边区施政纲领讲话》、《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等专题和专著。卒于1995年11月14日。
新中国成立 后曾任司法部第五司(教育司)司长兼中国司法干部轮训班主任和中国新法学研究院教务长。
1954年改任 北京大学 法律学系主任。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他担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 副会长、 北京市 法学会会长、律师协会会长,参加了 民法 等多项法律的起草工作。
陈守一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是一位享有盛誉的知名学者。
人物评价
《 人民日报 》发讣告:称其为 中国 社会主义 法制建设作出卓越贡献的 马克思主义 法法理学家、法学教育家。
主要论文与著作
陈守一的主要著作有:1981年出版,由陈守一担任主编的《 法学基础理论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和数十篇关于法学与法制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