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东道

兴东道

清朝末年 黑龙江省 的二级行政区名称, 小兴安岭 以东设立的兵备道。1912年撤销,改设成萝北厅设治局。

基本简介

兴东道 ,清末 黑龙江将军辖区 下设的二级政区。1900年(清光绪26年)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后, 清朝 不得不对黑龙江的边境防御给予重视。1906年3月8日(清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清廷批准,将绥兰海兵备道移驻小兴安岭以东,改设兴东兵备道,全称为“ 黑龙江 兴东分守绥兰海兵备道”。其中,“绥兰海”3个字是指将原绥兰海( 绥化市 、 呼兰区 、海伦)道府衙门迁移到萝北兴东,所以简称为“ 兴东兵备道 ”。道府下除在 萝北县 设直隶厅外,还在乌云、车陆、春源三处设直隶厅,并在鹤立冈设鹤岗县。 道员 为最高军政长官,二品衔。

兴东兵备道首任道员庆山于同年5月26日(农历四月初三日),在省城启用 关防 。 1908年4月20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三月二十日),于托萝山以北临江修建兴东道衙署(今 萝北县 太平沟乡 兴东村 ),城呈方形,周长近1000米,规划“自江岸西618丈,建9条大街,自北向南建10条大街,构成棋盘格状”。

兴东道管辖 汤原县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2县。其管辖范围,北至 逊河 ,东到 松花江 、 黑龙江省 两江汇流处,南抵松花江,西界 小兴安岭 ,包括今 绥滨县 、 萝北县 、 嘉荫县 、 伊春市 、 鹤岗市 、汤原、 通河县 等市县。约占 黑龙江省 面积的四分之一,辖区辽阔广大。且在黑龙江中段界江一线,防务地位十分重要。

中华民国 成立后,1912年6月26日,因财政困难而决定撤销兴东道,改设萝北厅设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