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鄂(1937年生),女,笔名岩石, 金山区 人,擅长雕塑。现任全国城市雕塑艺委会委员, 中国雕塑学会 常务理事,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副主席,甘肃何鄂雕塑院院长,以及甘肃省舞台美术研究会名誉会长。
简介
1955年毕业于 西北 艺术学院美术系雕塑专业。1955-1959年在甘肃省美术服务社工作。1960-1962年在兰州艺术学院美术系任教。1962年8月至1974年11月在敦煌文物研究所工作12年。1974年12月至1993年在甘肃省工艺美术公司研究所工作。1994年创立甘肃何鄂雕塑院。历任甘肃省工艺美术研究所所长、 中国美术家协会 理事,现任全国城市雕塑艺委会委员、 中国雕塑学会 常务理事、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副主席、甘肃何鄂雕塑院院长。高级 工艺美术 师,1988-1997年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 第6届、第7届委员。
2022年3月,何鄂受聘为 甘肃省 舞台美术研究会名誉会长。
作品
1987年大型 城市雕塑 《黄河母亲》( 花岗石 )获全国首届 城雕 优秀奖 。
1989年 粗陶 彩绘《绣花女》获 刘开渠 雕塑艺术基金奖, 中国美术馆 收藏。
1992年8月当选中共14大代表;创作《艾黎何克与中国孩子》(花岗岩)建造于 山丹县 培黎学校;创作大型城雕《边塞新乐章》(锻铜)建造于新疆 石河子市 文化广场。在兰州举办“何鄂雕塑艺术作品展”。
1993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在 珠海市 举办“何鄂摹敦煌彩塑精品展”;雕塑作品参加在 台湾 举办的“海峡两岸雕塑作品交流展”;获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
1995年作品参加第4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举办的“中华女画家邀请展”;创作大型纪念雕塑《血战高台》( 花岗石 )建造于 甘肃高台 烈士陵园。
1996年参加全国第6次 文代会 。
1997年作品参加 香港回归 “中国艺术大展” 中国现代雕塑 艺术大展。
1998年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何鄂雕塑艺术展”;获 全国三八红旗手 荣誉称号;获全国 工艺美术 优秀专业工作者奖状、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