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田收租制是 东晋 时期的一种田赋制度,旨在解决因人口迁移而导致的土地分配问题 。这一制度最初规定每亩税收3升米,后因实施困难而有所调整。
历史背景
随着 晋朝 迁都至东部地区,北方的世家大族及大量流民涌入江南,引发了土地分配的不平衡 。为了应对这一情况,东晋 晋成帝 于咸和五年(公元330年)颁布了度田收租制,将原有的从户税转变为从田税,即按照所拥有的田地面积征收税款。
实施过程
度田收租制的实施遇到了来自世家大族的阻力,他们往往拖延或拒绝缴纳田税。此外,由于连续几年的自然灾害,田税未能及时收取,导致政府的财政收入受到影响。因此,在 司马丕 隆和 元年(公元362年),政府不得不将亩税降至2升 。然而,这些措施并未有效解决问题,最终在 司马曜 太元二年(公元377年),政府废除了度田收租制,转而采用从丁税的方式,即不论田产多少,每个家庭成员都要纳税。这种转变使得普通农民承担了更重的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