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敏

清朝康熙朝刑部尚书

马佳·诺敏 (1645年4月2日-1693年5月7日,穆麟德转写:nomin,满语:ᠨᠣᠮᡳᠨ),姓马佳氏,名诺敏,祖籍 绥芬河 (今 黑龙江省 宁安市 一带),满洲正黄旗人, 清初 抚远大将军 、三等忠达公 图海之子,清初官员。

诺敏自幼器宇轩昂,年龄稍大一点时就在其父 图海 的教导下熟悉政务,先后担任三等侍卫、 一等侍卫 和 宜都 额真。 康熙 十三年(1674年),诺敏跟随大军前往平定 贵州省 、云南等地的叛乱。 康熙 二十年十二月(1682年1月),图海去世后,诺敏被补为散秩大臣并袭封三等忠达公,后又填补了护军将军的空缺。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夏,诺敏升为刑部尚书,两年之后又转任礼部尚书。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 康熙帝 命令诺敏担任蒙古正黄旗都统,任职期间诺敏担严于律己且宽待下属,因此获得 属下 的敬服和朝廷的倚重。 康熙 三十二年四月初三(1693年5月7日),诺敏在任上因病逝世,终年49岁。

人物生平

诺敏生于 顺治帝 二年三月初六(1645年4月2日),祖籍 绥芬河 (今 黑龙江省 宁安市 一带),满洲正黄旗人,自幼器宇轩昂,年龄稍大一点时,诺敏跟随父亲图海学习各种政务,先后担任三等侍卫、 一等侍卫 和 宜都 额真。

康熙 十三年(1674年), 云南省 地区爆发叛乱,此时其它地方叛乱也此起彼伏,于是清廷派兵讨伐。诺敏以署副都统一职跟随清军进入湖北,之后又进而攻打 贵州省 和云南。 康熙帝 二十年(1681年)云南暴乱被平定后,诺敏随军班师回朝。同年十二月(1682年1月),诺敏的父亲图海病逝于京城府第后,康熙皇帝感念图海父子勤于国家政事,且图海建立功勋却猝然离世,于是特诏诺敏乘坐驿车快速返回京城。诺敏接到命令之后星夜前往京城,等到 图海 下葬之日才赶到丧礼现场,处理完丧事之后诺敏受封为散秩大臣, 而 康熙皇帝 给图海赠 谥号 为“文襄”,太宗实录修成之后,又追赠图海少保兼太子太傅。

康熙 二十一年(1682年),诺敏袭封三等忠达公的 爵位 ,管理 佐领 ,又因为护军将领的 职位空缺 ,于是 康熙帝 任命诺敏兼领护军将军。此时国家形势稳定,诺敏又因治理政务有功而于 康熙 二十三年(1684年)夏被拜为 刑部尚书 ,期间不论 刑事案件 大小诺敏都秉公处理,两年之后诺敏又被调为 礼部尚书 。诺敏担任礼部尚书期间,修明礼制而且推行文教事务,当时人称赞诺敏行事得体。

康熙 二十六年(1687年),兵部因为蒙古都统一职空缺而请示康熙皇帝,康熙皇帝认为蒙古都统职责重大,而命令诺敏卸下礼部尚书的职务,担任蒙古正黄旗都统。诺敏担任蒙古正黄旗 都统 的七年间,严格要求自己,对待 属下 比较宽容,他的属下都对他非常尊敬佩服,并且得到朝廷的倚重。 康熙 三十二年四月初三(1693年5月7日),诺敏在任上因病逝世,终年49岁, 康熙帝 听闻后下诏 有关部门 按制度给予抚恤,诺敏的原配 李姓 被增为一品夫人、继配王氏也被封为一品夫人。

人物关系

人物评价

清朝 康熙皇帝 评价:“三等公蒙古都统 佐领 诺敏,性格忠诚勇敢,器量和见识弘远通达。”

清朝大臣 李垣 评价:“诺敏担任蒙古正黄旗 都统 的七年间,严格要求自己,对待 属下 比较宽容,他的属下都对他非常尊敬佩服,并且得到朝廷的倚重。”

后世纪念

图海 家族墓园位于 朝阳区 奥林匹克森林公园 南园内,里面有图海家族的五通龟 首的石碑,其中图海之子诺敏的 封碑《三等公蒙古都统佐领诺敏诰封碑》位于墓园后面右侧,碑额阳面有 汉文 篆书 “诰封”及满文,碑文满汉合璧,落款是 康熙 二十七年十月,碑阴无额无字, 《三等公蒙古都统佐领诺敏诰封碑》中详细地记述了诺敏任职履历:“诺敏三等公蒙古 都统 ,初任三等侍卫,二任二等侍卫下尼壮大加一级,三任 头等侍卫 下尼壮大、 宜都 额真加一级,四任散秩大臣,五任散秩大臣、三等公,六任散秩大臣、三等公 佐领 ,七任三等公佐领、护军统领,八任三等公佐领、 刑部尚书 ,九任三等公佐领、 礼部尚书 ,十任今职”。碑文中“coohai gung ni fe erdemu be……把军功之旧德……”一句中,突出其家族“军功”coohai gung 的记载,与一般诰封碑惯用成式文字是不同的。

参考资料

  1. (清)(马佳)诺敏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与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 2024-01-18
  2. 图海家族墓碑刻 北京市朝阳区官网 2024-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