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嘉文(1938年6月15日-), 台湾 彰化县 和美镇 人,曾任台湾地区考试机构负责人、民主进步党第二任党主席。民进党籍。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 美国 旧金山律师公会进修,美国 加利福尼亚州 伯克利 大学 研究。历任台北律师公会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总干事、理事,台湾国际青年商会副会长,世界法治和平会议会员, 美国 律师公会荣誉会员。
人物
姚嘉文 (1938年—),台湾民主进步党第二任党主席
个人简歷
1938年 出生 於 彰化县 和美镇 。
1945年 进入和美镇培英小学就读。
1951年 进入 彰化 商职初、 高中 部就读。
1957年 以第一名通过 台湾省 公务人员普通统计人员考试,担任电信局业务员。
1962年 进入台大法律系就读。
1966年 考取台大法律 研究所 ,并取得律师资格。
1972年 至 美国 加大柏克莱分校研究「 法律扶助 」。
1973年 与 林义雄 、张德铭开办「平民法律 服务 中心」。
担任「比较法学会」总干事,促成司法改革,推动法治。
1975年 与林义雄为 郭雨新 打 官司 ,获「党外大护法」美誉。
担任「台湾政论」法律顾问。
1978年 出版「护法与变法」,推动国会全面改选。
参加“国大代表”选举,此项选举後因中美断交停办。
1979年 因美丽岛事件 被捕 ,判刑12年。
1987年 服刑满7年馀,获假释出狱。
出版「台湾七色记」长篇歷史小说。
1987年12月 当选民进党第二届党主席。
1988年 党主席任内,民进党 委内瑞拉全国代表大会 通过“台湾主权独立案”。
1989年提出 台湾 “新宪法”架构。
於 彰化县 创办关怀中心。
妻 周清玉 当选彰化县长,姚任彰化县政府顾问。
1992年 加入 谢长廷 筹组之「福利国连 」,同年当选第二届台湾地区 民意代表 。
1995年 出版「 南海 十国春秋」,提出对南海局势及 台湾海峡 局势的具体看法。
竞选第三届台湾地区民意代表失利。
1997年 担任 清华大学 兼任副 教授 。
1998年竞选第四届台湾地区民意代表失利。
1999年 执业律师。
2000年 台湾当局 领导人办公室资政。
2002年台湾地区考试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