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戏剧家协会于1979年4月成立,1991年3月, 中国戏剧家协会 甘肃分会正式更名为甘肃省戏剧家协会。在 甘肃省 省 连续三届成功举办了由中国剧协牵头主办的“ 中国秦腔艺术节 ”,极大提升了甘肃戏剧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机构简介
为适应甘肃省戏剧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在中共甘肃省委的直接关怀与中国戏剧家协会的指导下,中国戏剧家协会甘肃分会成立。1974年4月,以省内的38位中国剧协会员为骨干,发展了152名新会员,为第四次全国 文代会 和第三次全国剧代会筹备做了许多具体工作。1980年9月,全省第一次剧协会员代表大会在兰州召开,这是 甘肃省 戏剧艺术家和戏剧工作者三十年来第一次盛大的集会。会议选举丁少汤等81人为 理事、 程士荣 等17人为常务理事,选举程士荣为主席,刘万仁、陈光、王志杰、姚运焕、慕崇科、范雨、白敬中、李寿亭为副主席,息启贤任秘书长。
1990年12月, 中国戏剧家协会 甘肃分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兰州召开。会议选举马天庆等16人为名誉理事,王仲高等68人为理事, 王正强 等16人为常务理事,慕崇科、范雨、白敬中3人为名誉主席。选举金行健为主席,李迟、王正强、董兆俭、 赵毅 、杨智、 赵玉林 、赵组国、李西莲、李春城、王仲高、周桦等11人为副主席,李迟兼秘书长。
1991年3月,协会更名。肖美鹿为省戏剧家协会秘书长。
2000年5月,甘肃省戏剧家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兰州召开,共91位代表出席大会。大会选举王亨等46人为理事, 金行健 为名誉主席,李迟、董飞险、赵组国、李西莲、李春城5人为顾问:选举王正强为主席,肖美鹿为专职副主席, 周桦 、吴熙源、张明、康志勇、王亨、 窦凤琴 、雷通霞、王建平、雷志华、王登渤为副主席,何娟任秘书长。
2002年杨长春等人为省剧协副主帝,杨长春为专职副主席(正处级)。
自1991年更名至今, 甘肃省 省 戏别家协会先后内设戏剧影视文学创作专业委员会、舞台美术专业委员会、戏曲音乐学会、表演导演学会以及戏剧理论研究、京剧艺术发展等有关学术委员会,为团结全省戏剧工作者、繁荣发展甘肃戏剧事业做出了贡献。
戏剧家、作曲家杨长春简介
杨长春,男, 回族 ,中共党员, 徐水区 人,出生于1954年8月,研究生学历,国家一级作曲。1963年8月参加原庆阳专区剧团,1991年调甘肃省陇剧团任专职作曲,历任业务科长、副团长职务。2002年3月调 甘肃省 剧协任常务副主席(主持工作)。先后曾在 西安音乐学院 和 中国艺术研究院 研究生部进修 小提琴 专业和作曲理论的研究生课程。
一、突出贡献
甘肃省文联、甘肃省文化厅、甘肃省剧协三次荣获优秀组织奖。
1、主持 甘肃 省剧协工作以来,为甘肃戏剧两次实现了“O”的突破。即:现代陇剧《黄花情》首次入选由 中国文艺网 、中国剧协主办的第七届“ 中国戏剧节 ”;现代陇剧《 绿叶红花 》首次入选由文化部、中国剧协主办的第八届“映山红中国民间戏剧节”。并分获最高奖励。2006年6月陇剧《绿叶红花》奉调 北京市 向中宣部、文化部领导汇报演出获得高度评价,此后甘肃剧协工作受到中国剧协高度重视,我省话剧《兰州人家》、 豫剧 《山月》、 京剧 《 丝路花雨 》连续入选第八、九、十届“中国戏剧节”,甘肃剧协荣获优秀组织工作奖。
2、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和积极努力的争取,成功为话剧演员 朱衡 、陇剧演员 边肖 、 秦腔 演员 张小琴 、京剧演员 马少敏 申报评选了“ 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 ”,为 甘肃省 争添了“四朵梅花”。
3、积极倡导并发起在 甘肃省 成功举办了“2007‘首届甘肃校园戏剧节”,并向“首届 中国校园戏剧节 ”组委会积极推荐报送了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京剧 教育纪实剧《国粹励人》。在全国高校(含港、澳、台)128台候选剧目中仅有20台入选,兰州职院《国粹励人》荣幸进入,于2008年10月正式参加了由 中国文艺网 、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首届 中国校园戏剧节 ”,并一举夺得节会最高奖——优秀剧目奖(排名第三,名列北大之前)。甘肃剧协荣获优秀组织奖。
4、担任第二、三、四届 中国秦腔艺术节 组委会成员、秘书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评委、评委会副主任等职务;
担任2005年 甘肃省 “全省新创剧目调演”组委会成员、办公室副主任、评委会副主任、歌舞话曲杂评委组组长。
担任2007年“第一届甘肃校园戏剧节”组委会成员、秘书长,评委会副主任,策划,艺术总监。
二、获国家级、省级奖励
能够跨专业、跨剧种的进行 音乐创作 ,从事戏剧音乐工作47年来,曾为近200部舞台及影视剧目担任作曲、指挥、 MIDI 制作,作曲的陇剧、秦剧、 京剧 、眉户剧、舞剧、大型歌舞晚会、歌曲以及电视剧音乐作品均得到观众、专家和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在国家级、省级重大文艺活动中获得奖励。其中代表作品(仅1991年后)有:
新编历史秦剧《李梦阳》获第一届全省新创剧目调演作曲 一等奖 ;
新创现代陇剧《胡杨河》获庆祝 新中国成立 50周年及全省戏剧调演作曲一等奖;
大型历史陇剧《敦煌情》、现代陇剧《 石龙湾 》分获第三届、第四届“甘肃敦煌文艺奖”作曲一等奖、 《敦煌情》获“第二届 中国秦腔艺术节 ”作曲一等奖;
新编现代陇剧《黄花情》(合作)获“第七届 中国戏剧节 ”最高奖——优秀作曲奖、“第二届中国秦腔艺术节”作曲一等奖、 甘肃省 “ 五个一工程奖 ”、甘肃省艺术人才银 中国电视剧飞天奖 ;
陇剧电视连续剧《望子成龙》获第19届 中国电视飞天奖 ;
撰写的论文《有容乃大――对陇剧音乐艺术创新的思考》获甘肃省“五个一工程奖”,被收录《陇原艺术探析》一书由 甘肃人民出版社 出版,并在国家级刊物《戏曲研究》第五十七辑发表;
作曲的现代秦剧《泛金的黄土地》荣获2006年甘肃省新创剧目调演作曲 一等奖 ;
作曲的 京剧 《 丝路花雨 》、陇剧跷功戏《杀狗》分获2006年第二届甘肃戏剧红梅奖大奖赛优秀剧目金奖;
作曲的京剧《丝路花雨》荣获 中国文艺网 、中国剧协举办的“第十届 中国戏剧节 ”优秀剧目奖、“第五届 中国京剧艺术节 ”优秀剧目一等奖、中宣部“ 五个一工程奖 ”;
作曲的现代秦剧《百合花开》荣获“第四届中国 秦腔 中国艺术节 ”优秀剧目奖、优秀音乐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作曲的舞剧《水月观音》荣获2009年 甘肃省 新创剧目调演作曲 一等奖 ;
2007年12月作为第二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代表,参加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表彰大会;
2008年12月被评为首届甘肃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2009年被评为甘肃省领军人才(作曲专业);
2009年担任财政部、文化部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评委;
2010年担任“中国秦腔文化丛书”编委、并与甄亮等合著《 秦腔流播 》一书,排名第二,该书已由 陕西出版集团 太白文艺出版社 出版发行;
2010至2011年作曲的现代秦剧《百合花开》入选文化部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30台资助剧目;
2010年担任文化部 第九届 中国艺术节 评委。
协会章程
甘肃 省戏剧家协会章程
(甘肃省戏剧家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2000年5月25日通过)
总 则
第一条 甘肃省 省戏剧家协会(简称甘肃剧协)是 中国共产党 领导下的甘肃各民族戏剧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省委、省政府联系全省广大戏剧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 甘肃省 文联及 中国戏剧家协会 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甘肃省戏剧家协会在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员会、 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领导下,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 毛泽东思想 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 社会主义 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全省戏剧家和广大戏剧工作者,发展和繁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戏剧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努力奋斗。
第三条 甘肃省戏剧家协会对会员及全省戏剧事业负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组织、鼓励戏剧工作者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人群众生活,钻研业务技能,加强艺术实践,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戏剧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对优秀戏剧成果予以研究、表彰。
第四条 甘肃省戏剧家协会积极推动戏剧理论问题的研究和探讨,组织创作经验交流和艺术观摩活动,提倡学术研究的自.由讨论与争鸣,鼓励戏剧艺术的不同题材、体裁、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和自由竞赛,充分发扬艺术民主,促进 社会主义 戏剧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 甘肃省戏剧家协会努力发展和不断壮大全省各民族的戏剧队伍,培养新生力量,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涌现和成长的必要条件,努力在戏剧界造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风气,促进我省戏剧工作者在社会主义、 爱国主义 思想基础上的团结。重视群众业余戏剧活动,促进我省各民族的戏剧艺术繁荣。加强与国内外戏剧组织和戏剧家的联系,扩大艺术交流。
会 员
第六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的我省及驻甘部队的戏曲、话剧、 歌剧 、皮影戏、 木偶戏 等各民族的戏剧工作者,具有一定的水平和成绩,经本人申请,并提交足以表明申请者戏剧活动成就的有关材料,由地区文联、产业文协、文联或所在单位推荐和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议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在本省工作的 中国戏剧家协会 会员均为本会当然会员。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七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缴纳会费的义务;有 选举权 、被选举权;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与批评的权利。
第八条 本会会员在政策法规范围内所从事的正常戏剧活动,其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依法予以保护。
第九条 本会会员在戏剧专业某一领域做出显著贡献,经本人申请,本会有义务由常务理事会研究推荐参加 中国戏剧家协会 。
第十条 本会会员如因违法犯罪,触及刑律,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取消其会籍;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可停止其会籍;长期不缴纳会费或已调离戏剧工作岗位并长期不从事戏剧活动者,本会通过一定程序劝其退会。
组 织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地、州、市及省直属有关单位的会员通过民主协商,推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大会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第+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常务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理事;由主席提名任命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并根据需要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根据情况,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由主席提名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聘请名誉职务若干人指导工作。
经 费
第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1.国家拨款。
2.会员会费。
3.社会赞助。
4.开展以文为主的有偿服务所得的收益。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常务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