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乡位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浦北县 最南端,处 南流江 畔,乡驻地距县城53公里。全镇总面积100平方公里。乡境东、西、北面分别与县内的石、安石、大成、张黄等乡镇接壤。南与 合浦县 常乐镇 以江相隔。乡内的旧州曾是 合浦郡 (县)治所、廉州治所。民国19年旧州设乡,民国36年将乡治所迁至泉水馆(今乡政府所在地),改称泉水乡,并建立 圩 市。
正文
基本介绍
1990年,全乡辖1个居委会,7个村公所,34个村委会,141个村民小组,5442户。总人口22982人,其中农业人口20522人。
泉水乡地形狭长,地势平坦,属半经济作物区。1990年有耕地面积22609亩。农业以粮食和经济作物为主。解放前,缺少水利设施,十年九旱,产量低,群众生活贫困。解放后修建山塘水库6座,开辟20多公里长的 合浦水库 至泉水北干渠,还有6个电灌站。1990年,全乡粮食播种面积35639亩,总产量达801.5万公斤,比最好年的1983年增长27.35%,人均产粮390.6公斤。泉水乡是县内 甘蔗 、花生、蚕桑、 罗布麻 、黄烟等主要经济作物产区,种植面积及产量居全县之首位。 1990年种植蚕桑3250亩,产鲜茧2909万公斤,总收入达290万元,全乡人均养蚕收入141.3元。花生以高产、果大、质优而著称,1990年总产量达58.4万公斤,占全县总产量的四分之一。有乡办企业6个,村办和个体联户办企业414个,从业人员1043人。1988年以来投资230多万元创建了缫丝厂,实现种养加工一条龙,年产生丝40吨,总产值达800万元。乡炮竹厂生产的炮竹烟花和缫丝厂生产的生丝以及陶瓷厂生产的 白泥 沙煲、花盘等20多个产品,远销欧美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1990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1504.3万元,比上年增长27.57%,其中工业产值746.77万元;农业产值757.5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8.77元;财政总收入153.6万元,比1989年增长40.46%。1990年集市贸易额达1000多万元。
泉水乡水陆交通便利,南流江面常有 货船 往返 合浦县 、 博白县 ;江口大桥横跨 南流江 两岸,是 浦北县 、灵山通往 广东省 、 海南省 、 北海 ;合浦通往 柳州市 、 贵港市 的交通要道。1990年乡政府从国道的旧州沙路口至泉水电站开辟一条共青路,全长4公里,并将共青路旧州--泉水街地段两旁纳入村镇建设整体规划,进行综合开发。
1990年,全乡有中小学10所,教职员241人,学生3085人(其中中学生70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6%,巩固率达99.4%,普及率达98.1%,毕业率达98.7%。1988年以来,乡政府投资、集资50多万元抢修中小学危房3210平方米,新建校舍3724平方米,教室实现硬底化。成人教育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单位,是 浦北县 “全国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乡”之一。
乡政府所在地有影剧场、文化中心、灯光球场等文化体育设施。群众文化生活丰富,素有浦北“文体之乡”之称。乡有电影站和3个民办电影队,村公所均有文化娱乐部。乡卫生院有医务人员25人,病床60张,设有留医部、门诊部。各村公所设有卫生所(室)方便群众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