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元弼

郑元弼

郑元弼,今 鲤南镇 圣泉人, 晚唐 诗人 郑良士 的长子。 五代十国 时任 闽国 的 礼部员外郎 、 谏议大夫 ,后被提拔为 礼部尚书 、三司使。

正文

郑元弼,郑元弼,今鲤南镇圣泉人,晚唐诗人郑良士的长子。五代时任闽国的礼部员外郎、谏议大夫,后被提拔为礼部尚书、三司使。

郑元弼,良士之子。初仕闽国礼部员外郎。闽主 王昶 遣 元弼 贡方物于晋,致书执政,辞意不逊,晋主怒,以元弼属吏。狱具,引见,奏曰;“昶夷 之长,不知事君之礼,得其善言不足喜,得其恶言不足为怒。陛下方敦示大信, 怀柔区 四方,臣将命无状,愿伏斧 ,以赎昶罪。”晋祖奇之,赐帛遣归。后仕曦为 谏议大夫 。曦尝欲杖 御史中丞 刘赞 ,赞将自杀。元弼谏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中丞不宜加 楚。”曦释之;加 礼部尚书 ,判三司,尝以扫除不平为事。

会 朱文进 杀曦自立, 元弼 抗辞不屈,黜归田里。将奔 建州 依王廷政,为文进杀。

元弼 弟 元恭 ,秘书省 校书郎 。元素,至别驾。元龟, 太平兴国 吕蒙正 榜,登进士第,官至 司马 。 元礼 ,官至 推官 。元振,官至 员外郎 。元瑜,官至 秘书郎 。元忠,官至正字。兄弟俱博学能文,时号郑家八虎。

致堂胡氏曰;以区区之闽,无道之曦,犹能为元弼正论而自屈; 王安石 谈经佐主,乃祖韩非、 商鞅 之术,曰;“礼不可以庶人为下而不用,刑不可以大夫为上而施。”曾元弼之不若,而世犹尊信之,何哉?”出自《兴化府志》

参考资料

  1. 仙游历史上出过9位尚书 莆田新闻网 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