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殿大学士 。清( 后金 )太祖建立八旗制度后,又置议政五大臣及理事十大臣共理政刑。 是辅佐皇帝议论国事的肱股之臣, 乾隆 后期被裁撤。1861年夏, 恭亲王奕䜣 与 慈安太后 和 慈禧 合谋发动 辛酉政变 后,被授予“议政王大臣”之衔。 1917年 丁巳复辟 时期,重新设立“议政大臣”的职务。
释义
清代 设议政大臣制,即 议政王大臣会议 ,亦称“国议”。“协议国政,军国大事,均于此决之”,是清朝前期重要的中枢决策机构之一。
历史沿革
此五大臣掌理 满族 内部诉讼等事,与赞决军国大事的 瓜尔佳·费英东 等五大臣不同。太祖去世前,遗命由八固山(八个旗主)主议国政,议政大臣与八贝勒共议之制于是并存。 皇太极 提高君权,天聪八年(1634),废除八固山共治之法,又于崇德二年(1637)命贝子尼堪、洛托、 爱新觉罗·博洛 等与议国政,每旗设议政大臣三人,设议政处为办事之所。入关后,一度打破全由满族王公充当议政大臣的限制。 顺治帝 去后, 康熙 初年, 鳌拜 等以议政大臣身份辅政,大权尽落满族王公之手。康熙亲政后,议政大臣权力仅在名义上存在。 乾隆 五十七年(1792),明令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