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拖波,男,缅甸拉 族,30岁。2011年,他参与并策划了震惊世界的 10·5中国船员金三角遇害事件 。同年7月19日,扎拖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 云南省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警方逮捕。2012年9月20日,他在 云南 被公开审理。12月20日上午,扎拖波的二审在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由于案情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2012年12月26日,二审判决出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扎拖波因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
湄公河惨案
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 货船 在 湄公河 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华平号”上的6名中国船员和“玉兴8号”上的7名中国船员全部遇难;2011年10月10日,缅甸政府否认 佤邦 毒枭劫杀中国船员,并称 泰国 警方枪击中国船员。2011年10月12日, 中国财险 云南省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分公司向湄公河流域惨案中遇难的杨德毅、文代洪、何熙行、曾保成、陈国英5人兑现保险赔款50万元(人均给付10万元);10月28日下午,泰国表示,在 湄公河 杀害中国船员的 犯罪嫌疑人 是隶属于 泰国第三军区 “帕莽”军营 的9名士兵。2012年9月20日,扎拖波在 云南 被公开审理。
一审宣判
2012年11月6日下午两点,造成13名中国船员被害的湄公河“10·5”惨案的 糯康 、 桑康·乍萨 、 依莱 、 扎西卡 、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于 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六名被告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等罪名成立,糯康、 桑康 、依莱、扎西卡 数罪并罚 一审被判死刑,扎波一审被判死缓,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
6名罪犯均当庭表示将上诉。
终审裁定
12月20日上午,二审在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2012年12月26日,二审宣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扎拖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