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志隆,生卒年不详,字鸣治。 海宁市 人。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 进士 ,历任 保定市 知府 、 山东省 按察副使、山东布政司参议等职。著有《岱史》、《山东盐法志》等。
正文
万历十四年(1586年),查志隆任山东转运盐使司同知时,山东 监察御史 谭耀“有感于前志之浸废”谭耀《岱史·序》。“前志”,指明《泰山志》。嘱其重加编订。查志隆广泛收集资料,“躬自历涉”,“或仍旧志,或采碑匾,或采诸家集”,进行编录整理,著成《岱史》《岱史·凡例》。全书18卷,内容丰富,流传很广,是继明《泰山志》之后的又一部大型泰山志书。
清顺治十年(1653年), 山东省 盐司傅应星以“《岱史》一书,系本衙镌本,今半亡去”,请山东右布政使 张缙彦 补辑。张 彦遂从诸生史以明家获旧本,并进行修订和增补, 顺治 十一年(1654年)刊行张缙彦《重刻岱史·序》。张缙彦增订的《岱史》,各卷均有增补。如增明 张五典 《 泰山道里记 》,明王在晋《祭岳文》等。清 乾隆 ,清廷斥《岱史》为“语多狂悖”,下诏禁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