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是国家卫生部直属卫生行业各类全国性考试的技术服务专门机构,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早建立的全国性专业考试机构之一。负责卫生行业各类全国性考试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服务,负责卫生行业各类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等专项考试的考试设计、命审题、考务管理和统计研究工作,组织协调医学考试的科学研究和专业人员培训,组织考试用书编写,负责国家医学考试试题库建设。
理念
忠诚、严谨、求实、创新、奋进
徽标
1、“蛇笔"图案引用国际上广泛表示医疗卫生" 蛇杖 "图案,代表医疗卫生考试
“蛇缠手杖”——作为医学的标识和徽记,称之为“蛇徽”
2、“1985”为中心成立时间
3、“NMEC"为"NationalMedicalExaminationCenter"的英文缩写
4、“橄榄枝"象征生命、健康与和平。
5、图案采用深蓝色
中心之歌
自豪亲切地,碧草芊芊,绿柳弯弯, 昆玉河 畔有我们(我们)的家园。团结、严谨、勤奋、奉献,热情迎接灿烂的每一天。啊,祖国的卫生事业,任重道远,我们为她付出,心甘情愿,做好每件事,把好每道关,让青春之火,熊熊点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永远向前,不断完善,止于至善,成功者用行动代替空谈。走过许多路,翻过几座山,胜利总是属于不断登攀。啊,祖国的卫生事业,任重道远,我们为她付出,心甘情愿,做好每件事,把好每道关,让青春之火,熊熊点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永远向前
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负责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性工作,指导地方考务工作。承担 国家卫生健康委 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国家卫生健康委授权的行业考试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服务,参与医学考试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和政策性研究;负责国家医学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考试指导用书;组织开展考试研究及评价工作;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及 有关部门 、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及国际组织委托的考试项目,提供考试技术服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资产处、临床与基础试题开发处、口腔与护理试题开发处、公卫与 药学 试题开发处、全科与医技试题开发处、考务管理处(医考委办公室秘书处)、研究评价处、 信息技术 处。
专家队伍
各类命审题兼职专家700余人。
考试项目
医师资格考试
全国 医学博士 外语统一考试
全国医学外语水平考试(LPT)
全国采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考核
国际眼科医师基础知识和临床知识...
心血管内科专科医师准入考试及心...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
脑电图 专业水平考试
科研交流
主要在医学考试模式、资格考试的标准参照模式、合格标准的确定、考试科学化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1、开展了基于考试内容的专家判断法确定合格标准的研究。
2、开展了试卷预测研究与实施。
3、开展了试题等值的基本模式和设计方案的研究。
4、开展了客观题作弊雷同判定标准的研究,将研究结果用于考试作弊的防范与监管。
5、与美国医师考试委员会(National Board of Medical Examiners)合作交流。
分数线
自2003年开始,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在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全国 医学博士 外语统一考试两个标准参照考试中,研究基于考试内容的专家判断法确定合格线。
1、目的与意义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线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我国医师队伍准入质量的控制,关系到我国医师队伍的建设,关系到 医疗机构 医教研水平的提高。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线的确定关系到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的质量。
2、研究的方法采用基于考试内容的专家判断法。标准参照考试不同于选拔考试,不宜预先设定通过率(常模参照)。在标准参照考试中,基于考试内容的专家判断法是国际上确定合格线的通行做法。它是从考试的目的出发,由学科专家对最低胜任能力(处于及格分数边缘)的考生正确回答题目的概率做出判断,由此估计考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的方法。它包括Angoff、Ebel、Nedelsky法等。它能客观反映考生是否具备了达到合格标准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判断练习。利用附有正确答案的典型试题进行练习,帮助专家形成相近或一致的判断。
4、正式判断。估计和判断最低胜任能力考生正确回答问题的概率。
5、统计分析。取全部专家对所有试题判断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学科合格标准。在此基础上,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最终考试合格线。这与现行的基于通过率确定合格线的方法相比,更为科学、合理和客观。3。简介2003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在口腔执业医师综合笔试中,开始尝试采用“Angoff”法确定合格线。聘请学科专家46名,分16组分别对本学科试题进行逐题判断。最后,统计各学科专家判断的平均判断区间,并累加得出的合格标准范围在278分~338分之间,意味着2003年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不应高于338分,不应低于278分。将平均判断区间的 中位数 308分作为合格线参照点,考虑到医疗行为属于高风险行业,合格标准应适当上移,取高端中位数323分作为最终合格线。2004年11月,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聘请73名专家,采用“Angoff”法对200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两级(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三类(临床、口腔、 公共卫生 )共6个类别的试卷合格标准进行判断。
为使中医类别考生了解本人在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中对学科知识及认知层次的掌握情况,应广大考生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将开展向考生本人提供综合笔试学科成绩报告的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5月30日。
二、服务对象:
参加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且报考类别为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14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5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 执业助理医师 (24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250)的考生。
三、费用:
《报告》收取技术服务成本费,每人为30元。(含邮资)
四、申请方式:
考生填写书面申请表,发至我中心。
五、申请流程:
1.考生下载并填写《2012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生学科成绩报告征订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通过 传真 、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发至我中心。
3.考生将30元费用汇至我中心指定账户。
4.我中心确认收到汇款后,将《2012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生学科成绩报告》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给考生。
六、注意事项:
此学科成绩报告仅供学习参考,不能代替成绩单使用。
信息公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卫生部相关文件精神,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医考中心”)制定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信息公开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需要获得国家医学考试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办法》。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
二、 医考 中心信息公开内容分类
医考中心信息公开的内容为医考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4类:
(一)机构职能,包括医考中心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以及办事指南等;
(二)政策法规,包括医学考试及其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包括医学考试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等;
(四)工作动态,包括医考中心及其各处工作动态,适时反映各考区的工作状态。
三、医考中心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浏览 国家医学考试网 中心信息公开目录、医考中心及卫生部网站相应栏目或通过卫生部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查找所需信息。
医考中心信息公开目录分为纸质目录和网上目录两部分。纸质目录登载于每年年初出版的《卫生部公报》增刊;网上目录保持实时更新,可在医考中心及卫生部网站相应栏目中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请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要求,在 医考 中心网站下载《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报送医考中心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转医考中心相关处室提出答复或处理意见,由申请受理机构向申请人反馈。
四、医考中心信息公开场所
(一)医考中心网站和卫生部网站
(二)卫生部公报
五、医考中心信息申请受理机构
医考中心自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医考中心综合协调处,办公时间为8:15-12:00,13:00-17:15(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
海淀区 火器营路3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