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简称蒙政会)是办理各盟旗地方自治事务、直隶于行政院的地方行政机关,同时受中央主管机关 蒙藏委员会 及新成立的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之指导。当时蒙政会实际所辖区域仅限于 察哈尔省 、 绥远省 两省境内各盟旗。
沿革
民国23年(公元1934年)4月,根据1934年2月公布《蒙古自治办法原则》, 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 (简称 蒙政会 )在 乌兰察布市 的 百灵庙 成立。指定云瑞旺楚克为委员长, 索特那木拉布坦 、 沙克都尔扎布 为副委员长。 徳穆楚克栋鲁普亲王 为秘书长。
1933年3月, 关东军 侵入 中华民国 热河省 ,4月占领中华民国 察哈尔省 东部的 多伦县 。7月, 内蒙古自治区 穆楚克栋鲁普亲王 (人称“德王”)集合了西蒙各旗王公召开了第一次自治会议,向 南京国民政府 通电请求自治。8月,再次致电南京国民政府,宣布西蒙准备成立自治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派出的特使 黄绍竑 参加了在百灵庙召开的自治会议,并答应西蒙各旗王公可成立自治政务委员会,还可直接同南京国民政府沟通。 蒋介石 知道 国民政府 在内蒙古力量薄弱,在日记里称,只要不搞完全政治独立,这些内蒙古王公的任何要求都可满足。为此,蒋介石乃同意成立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的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简称“蒙政会”)。民国23年(1934年)4月,根据1934年2月公布的《蒙古自治办法原则》,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在 乌兰察布市 百灵庙成立。 云端旺楚克 任委员长,索诺木喇布坦、 沙克都尔扎布 任副委员长, 徳穆楚克栋鲁普亲王 任秘书长。
委员:云瑞旺楚克( 乌盟 盟长)、 索特那木拉布坦 ( 锡林郭勒盟 盟长)、沙克都尔扎布(伊盟盟长)、 德穆楚克栋鲁普 (锡盟副盟长)、阿拉坦瓦齐尔(伊盟副盟长)、 巴宝多尔济 (乌盟 乌拉特中旗 扎萨克)、那秀图(外蒙的亲王、行政院高级顾问)、杨桑(锡盟前盟长)、恩克巴图(中央监委、国府委员)、白云梯(中央执委、 蒙藏委员会 委员)、 克兴额 (中央后补执委、蒙藏委员会委员)、吴鹤龄(哲理木盟驻京代表、蒙藏委员)、 卓特巴扎普 ( 察哈尔省 部保安长官)、贡楚克拉什(察哈尔部白旗总管)、达理扎雅( 宁夏回族自治区 阿拉善厄鲁特旗 扎萨克、 清代 驸马)、图布信 巴雅尔 (宁夏 额济纳旗 扎萨克)、荣祥(土默特旗代院参议)、托克托胡(锡盟乌珠穆沁右旗协理)、潘迪恭察布(乌盟四子部落旗扎萨克)、 那木济勒色楞 (哲理木盟副盟长)、阿育勒乌贵(卓尔图盟副盟长)
由于委员长 云端旺楚克 ( 云端旺楚克 )年老多病,副委员长沙王( 沙克都尔扎布 )、索王(索诺木拉希坦)没有到任,实际大权,控制在蒙政会秘书长亲日派汉奸德王( 徳穆楚克栋鲁普亲王 )手中。
蒙政会实行委员会议决制,下设若干职能部门。委员会的组成,额定委员9~24人(后改为9~28人),从中指定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2人,由行政院拟定名单,报请 国民政府 批准任命,“以用 蒙古族 为原则”。其下设机构和职官设置,由蒙政会全体委员大会根据《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的有关规定议决确定。各机构(部门)职官,据《暂行组织大纲》规定,“由行政院就国内遴选熟悉蒙古情形及有专门学识者任用”,而实际是由蒙政会提名(报请批准),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任命。
蒙政会的基本职权为,在中央政府 有关部门 (主管机关)和中央专门派设的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指导下,“办理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务”。遇有关涉各省的事务,由蒙政会与各省政府会商办理。盟旗与省县发生争议,由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就近调解”。蒙政会日常政务,由所设各部门分别承办。秘书厅:办理文书、记录、统计、编译、会计、庶务等事项。参事厅:撰拟审核本会之计划、法案、命令。民治处:办理关于民治等事项。保安处:办理关于保安事项。实业处:办理关于实业事项。教育处:办理关于教育事项。财政委员会:办理关于财政事项。
终结
1935年, 日本 侵略军直犯察绥地区,德穆克栋鲁普、 李守信 等人公然投靠日本帝国主义,成立为日本帝国主义服务的“蒙疆自治联合政府”,蒙政会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