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士,是辅助皇帝的高级秘书官,又称内阁大学士(明清时期)、殿阁大学士等,为文职最高官位。
大学士源于 唐朝 ,于 李显 景龙 二年(708年)始建于修文馆,以善为文者担任。 由宰相兼领。宋代沿唐制设集贤殿大学士、昭文馆大学士,其后又置观文殿大学士、 资政殿大学士 ,均由宰相分兼。 明代初期为加强专制统治,罢中书省,由皇帝亲统 六部 。 并仿宋制设 华盖殿 、 武英殿 、 文华殿 、文渊阁、东阁分设大学士,统称“殿阁大学士”。 朱棣 迁都 北京 后,以殿阁学士简选入内阁,仁宣时期,大学士成为太子的经师,并累加至三孤,位列六部之上,开始参与政事决策。 主要负责起草诏令、批答奏章,并裁决国家机要事务。 大学士中居首者为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有票拟之权。 清代 天聪 十年(1636年)于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国史院三院,各置大学士一人,初置时皆为旗人。 顺治帝 元年(1644年)置满、汉大学士,顺治十五年(1658年)仿明制改为 内阁 ,置 翰林院 官,以大学士分兼。 清朝 在吏、户、兵三部各以大学士一人领之,其余为满汉尚书、侍郎。 雍正 年间的军机处设军机大臣,由内阁大学士、 六部 尚书、侍郎等担任。 乾隆 中期,大学士开始承担入职军机、管理部院、兼任 总督 等各项职务和责任。嘉道以后大学士制度渐渐趋向没落,清末时,大学士几乎成为了一个虚衔, 宣统 三年进行 内阁 改组,裁撤旧有内阁和军机处,改行责任内阁,设总理大臣、协理大臣等,以旧军机大臣充之,并令大学士序次翰林院。
大学士在设立初期只是作为文字著述人员。明代起为了防止 丞相 专权,建立内阁大学士制度,大学士不仅要处理政务,还具有草诏之权。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也调整了统治集团内部权力关系的平衡。 明代的内阁大学士制度对后来的 阮朝 后黎朝 和 阮朝 的 官制 建设也产生了借鉴意义。
名称由来
学士从 南北朝 始置,主要掌校理典籍、抄撰书册、 修史 议礼、奉诏著文等。大学士之名源自 唐朝 ,本是史馆官。中宗时期为表示对大臣的崇宠,在学士前增补“大”字,大学士之名由此而来。
历史沿革
唐代及五代十国
李渊 武德 年间(618-626年)设修文馆于 门下省 , 神龙 年间(705-707)设立北门学士 。这些学士可以出入宫禁,并能参与朝政谋划,主要是起皇帝私人顾问的作用。 景龙 二年(708年)开始在修文馆设置大学士,初设四人,象征四时,以善为文者担任,用以优礼大臣。后修文馆改昭文馆、弘文馆,仍保留大学士名。 唐朝 曾先后设弘文馆大学士、集贤殿大学士、崇玄馆大学士、崇文馆大学士。一般由宰相兼领。贞元四年(788年)五月, 李泌 以中书侍郎为集贤殿大学士,崇文馆、集贤殿、崇玄馆大学士俱废除。至唐末,复有大学士之名。 五代十国 后梁 时承唐制有弘文馆大学士、集贤殿大学士, 太和殿 大学士 ,也都由重臣兼领。 后唐 、 后晋 、 后汉 、 后周 均有弘文馆大学士、集贤殿大学士,重臣兼领。另后唐有崇文馆大学士, 前蜀 有文思殿大学士、崇真馆大学士。
唐代弘文馆大学士的选拔标准主要注重政治品德和文学修养,弘文馆学士设立之初即部分具有汉魏以来散寄 常侍 和 中书舍人 的参政职权,有出造内朝诏敕之权。之后设立的集贤殿学士在参与内朝政治上更偏重于文字著述。弘文馆大学士和集贤殿大学士皆由宰相担任 。 崇文馆是太子私属学馆,初时全馆由一名地位不高的太子属官左春坊左庶子领管, 乾元 (758-760年)以后名义上改由一位宰相为大学士兼任总领馆务。
宋代及西夏、辽、金、元
宋代沿唐制设大学士,是用作优礼大臣的官衔,以学士资历名望特高者为之。 有集贤殿大学士,并改弘文馆大学士为昭文馆大学士,均由宰相分兼。 赵恒 景德 二年(1005年)设 资政殿大学士 ,再于 赵祯 皇祐 元年(1049年)设观文殿大学士,均以前任宰相担执。 宋徽宗 政和 七年(1117年)设 宣和殿 大学士,地位与资政殿大学士同。 宣和 元年(1119年)因宣和殿改为 保和殿 ,故改称保和殿大学士。 宋代官员授受中有“官”“职”“差遣”之分,只有“差遣”才是官员实际负责的工作。而大学士等职衔属于“职”的范围,用于优礼大臣或前任宰相,属于一种加衔,实际没有什么职事。
西夏 有观文殿大学士。辽有崇文馆大学士。金有 宣政殿 大学士。元有昭文馆大学士、奎章阁大学士、集贤大学士。
明代
明代初期为加强专制统治,罢中书省,直接由皇帝亲统 六部 。 并设置四辅官制度。后因四辅官不力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七月废除,于同年仿宋制设 华盖殿 、 武英殿 、文渊阁、东阁分设大学士,分别以 礼部尚书 邵质、检讨 吴伯宗 、翰林学士 宋讷 、典籍 吴沉 担此任。又设 文华殿大学士 ,为辅佐引导太子之职。统称“殿阁大学士”。二十八年(1395年)罢丞相后,大学士成为随侍左右的顾问之职。 洪武 末加设 谨身殿 大学士。 建文 年间(1399-1402年)改大学士为学士,废除各大学士, 华盖 、文华、武英、正心殿(原谨身殿) 、文渊阁各设学士一人,革去 东阁大学士 。 明成祖朱棣 迁都 北京市 后,以殿阁学士简选入内阁, 永乐 二十二年(1424年) 仁宗 以后,内阁权位渐高,入阁者多为尚书、侍郎,实际掌握宰相权力,增设谨身殿大学士,初设时即以太常卿阁臣 杨荣 兼任。 仁宣时期,大学士成为太子的经师,并累加至三孤,位列 六部 之上,开始参与政事决策。 世宗 嘉靖 时期(1521-1566)改设中极殿、 保和殿 、 文华殿 、 武英殿 、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 大学士的品位尊崇,地位逐渐提升,逐渐晋级为尚书、保、傅等高级职位。主要负责起草诏令、批答奏章,并裁决国家机要事务。也负责管理如 经筵 事务、 东宫 讲读、主持 进士 考试等各项事务。还要参与各种典礼和政事,按照皇帝的意愿和指示行事。这种权力使得大学士的地位和权力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汉唐时期的宰相 。 大学士中居首者为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有票拟之权。 朱厚照 正德 中期以后, 内阁 权力急速发展,至 张居正 死后首辅的地位权力降低, 票拟 已渐复内阁“协恭”祖制 。内阁首辅的职权无法与以往的 丞相 相比。
清代
清代 天聪 二年(1628年)设立文馆,命令儒臣分别担任。十年(1636年)更名为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国史院三院,各置大学士一人,初置时皆为旗人。 顺治 元年(1644年)置满、汉大学士,顺治十五年(1658年)仿明制改为内阁,置 翰林院 官,以大学士分兼,分别为 中和殿 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 文华殿大学士 、 武英殿大学士 、 文渊阁大学士 、 东阁大学士 ,为四殿二阁制。 康熙 九年(1670年)改内三院复为 内阁 ,置满、汉大学士四人。
清朝 在吏、户、兵三部各以大学士一人领之,其余为满汉尚书、侍郎。 雍正 年间的军机处设军机大臣,由内阁大学士、 六部 尚书、侍郎等担任。 雍正帝 还改变了大学士的“阁臣”定位,即大学士可以不在阁办事,出现名实分离的大学士。并对大学士实行差遣体制,在此影响下渐有内、外中堂之分。在大学士的选任上有意向地方官员倾斜,不断削弱大学士的权利。乾隆十三年(1748年)将原 中和殿 大学士改为 体仁阁大学士 ,确定为三殿三阁大学士。 三十五年(1770年) 保和殿 不再设大学士,此后大学士只剩下二殿三阁。
乾隆 中期,大学士在承担 票拟 题本的同时,也开始承担更多的职务和责任,如入职军机、管理部院、兼任 总督 等。嘉道以后,大学士的基本职责如票拟题本等逐渐被忽略。清末时,大学士几乎成为了一个虚衔,完全以各类差遣事务为职能重心。 宣统 三年进行 内阁 改组,裁撤旧有内阁和军机处,改行责任内阁,设总理大臣、协理大臣等,以旧军机大臣充之,并令大学士序次 翰林院 。
清代 大学士的执掌主要包括主持典礼、拟宣纶音、进批本章、考著 谥号 、稽查事件、修典书史、掌典试务。 清代 大学士负有草拟诏书的职责,一般以阁臣会商草拟,用文渊阁印封进,阁臣不得越权,不得直接下达到各个部门。 清代的 票拟 制度是针对中央、地方各衙门及臣僚呈送给皇帝的奏章而言。内阁大学士在接到各部门的奏折后,会将奏折中的事件和问题整理成文字,并给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然后以文字形式提交给皇帝审阅。票拟制度下,各类文书全归于 内阁 票拟,疑难者由皇帝召阁臣一起商议决定。 此外, 清代 的 敕房, 稽察房 ,收发红本副本处,饭银库,由大学士委派侍读以下的官员来负责。 清代大学士的属官为 内阁学士 。
品级与俸禄
唐宋元
唐朝 和 后梁 的大学士由宰相兼领,品级相当于 中书舍人 ,为 正五品 上 。官员的俸禄分为职田、禄米、俸钱三种。唐代中期以后逐渐向完全发钱转化,俸料钱所占比例已超过实物。《 唐会要 》卷90《内外官禄》记载 武德 元年正五品官员俸禄为米两百石,月俸三千,食料、杂用六百。
宋代初期沿唐制,由宰相分兼昭文馆、集贤殿大学士,其后又设 观文殿 、 资政殿大学士 ,用以优礼前任宰相。 观文殿大学士在 赵顼 元丰 年间(1078-1085年)改制,定为 从二品 ,为侍从顾问之衔。 资政殿大学士与保和殿大学士地位相当,均为 正三品 。 据《宋史·职官志》记载,京朝官宰相俸禄为月三百千,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禄粟每月一百石。俸钱、禄米之外另有“职钱”,其中翰林学士五十千。 崇宁 年间(1102-1106年)俸钱、职钱之外,还有发给随身护卫和侍从人员的衣粮。
元代的集贤院大学士为从二品。 俸禄为一百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十石五斗。
明代
明代初期仿宋制所设“三殿二阁”大学士,品阶均为 正五品 。 赵祯 时期(1424-1425年)殿阁大学士品阶从正五品提高到 正三品 ,大学士 杨士奇 与 吏部尚书 蹇义 同样享有密封奏事权,又另立弘文阁由 杨溥 负责,亲自授与阁印,并进杨士奇等人为三孤, 从一品 ,升尚书,形成“虽居 内阁 ,官以尚书为尊”。 另三公为 正一品 ,太子三师为从一品,太子三少为 正二品 。 大学士进入决策层,具有较高地位。其中加尚书等头衔,品级在正二品及以上的为正宰相;加侍郎等头衔,品级在正二品以下的为副宰相;排名第一位的宰相为首辅。为了提高地位,大学士的官衔除加尚书或侍郎头衔外,还出现了师保官,无具体执掌。
明代 洪武 四年(1371年)开始制定文武百官岁禄, 正五品 官员俸禄为180石。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五品为220石,并给与俸钞150贯。洪武二十年(1387年)更定官员岁禄标准,成为有明一代文武百官俸禄标准的定制。其中正五品月米16石,岁米192石; 正三品 月米35石,420石; 从一品 月米74石,888石。 明代俸禄虽以米石计之,但事实上并非全支本色米石,而另有繁杂的“俸钞折色”变化。据 万历 《 大明会典 》记载,相应的俸钞折色定例如下:
清代
顺治 元年(1644年), 内阁 设满、汉大学士各两人,不备官,兼各部尚书衔,满员为 正一品 ,汉员为 正二品 。 十五年(1658年)七月,改内院为 内阁 ,另设 翰林院 。九月,谕设 中和殿 、 保和殿 、 文华殿 、 武英殿 、东阁、 文渊阁大学士 ,各兼尚书、侍郎。内院大学士改授殿阁衔者称殿阁大学士,未授殿阁衔者仍为内院大学士。 内阁大学士满、汉品级皆定为正二品。 雍正 八年(1730年)内阁大学士的品级满、汉均定为正一品。 协办大学士 满、汉各一人,正一品。 乾隆十三年(1748年)大学士满、汉各两人,正一品;协办大学士满、汉或一人、或两人, 从一品 。
清代 初年大学士俸禄按照 明朝 先例,并在 顺治 十年(1653年)规定:旗员每俸银一两,给米一 ;汉官不拘品级,岁支米十二石。相应的正、从一品为俸银180两,俸米180斛; 正二品 为俸银150两,俸米150斛。 乾隆 元年(1736年)实行京官双俸制,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大学士实行双俸双 米制 。 同年实行的官员退休制度规定大学士年老奉旨以原来的官职退休,均按照其品级给予全俸。
影响
对中国
大学士在设立初期只是作为文字著述人员。明代为了防止 丞相 专权,废丞相,设 内阁 ,建立内阁大学士制度,这一制度使得大学士不再仅仅局限于文字著述工作,而是开始参与政务处理,并拥有了草诏之权。并且 内阁 起草诏敕,有时诏命不当,内阁可拒绝起草,如果帝王决策不妥,内阁可以提出修正乃至反对意见,对帝王权力形成制约。尽管没有前代宰相的地位和权力,但是在皇权新旧交替或皇帝幼弱之时往往被朝中上下寄予宰相之望。 同时,大学士制度有时会成为官员明升暗降的一种措施,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也调整了统治集团内部权力关系的平衡。
对其他国家
1428年 越南 建立 后黎朝 (1428-1789年),仿照明朝官制,设立大学士。 阮朝 (1802-1945年)建立后沿袭后黎朝制度,亦设立大学士。
代表人物
唐代
元载
元载 (?~777年),字公辅,风翔岐山(今陕西岐山)人。 天宝 (742—756年)初年,以精通老、庄之学人仕,授官邢州新平 县尉 ,后来陆续升为 大理评事 、大理司直、祠部 员外郎 、 度支 郎中、 御史中丞 。因奸相 李辅国 的妻子元氏是 元载 的宗亲,李辅国又权倾海内,所以元载官运亨通,很快兼任了 京兆尹 ,接着升为中书侍郎、同 中书门下 平章事 ,加集贤殿大学士,后晋升为宰相,把持朝政后,卖官收贿, 庇护 贪官,后被抄家,赐自尽。
白敏中
白敏中 (792 -861),字用晦,唐代诗人 白居易 的堂弟。 长庆 元年(821), 白敏中 参加了 进士 考试。考取进士后,任殿中 侍御史 ,其后被征召到义成 节度使 李听 府衙,迁右拾遗,出任河东、义滑、邻宁三府 掌书记 试 大理评事 ,辅助李听,以办事干练闻名。 李炎 即位后,白敏中为翰林学士,迁 中书舍人 ,累至学士承旨, 兵部侍郎 。 会昌 六年( 846),白敏中出任 平章事 ,兼 刑部尚书 ,集贤史馆大学士。 大中 元年(847), 李忱 即位,加拜 白敏中 为尚书右仆射,授金紫光禄大夫,封太原郡开国公。 白敏中 一生经历了 李恒 、 李湛 、 唐文宗 、武宗、宣宗、 李漼 六位皇帝,位及宰相,在治国、治军上都有不少建树。
宋代
陈执中
陈执中 (990——1059年),字昭誉,洪州南昌(今江西南昌)人, 赵祯 宰相。仁宗 庆历 五年(1045年)任参知政事。同年拜相,任工部侍郎、同平章事兼 枢密使 、集贤殿大学士。仁宗皇佑元年(1049年)罢相,任 兵部尚书 知陈州。皇佑五年(1053年)再次拜相,任 吏部尚书 、 平章事 、昭文馆大学土、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 以无学术又不谙朝中事,屡有差错而于仁宗 至和 二年(1055年)罢相,任检校 太尉 、同平章事、充 镇海军 节度使 、判毫州。后又任尚书右仆射、观文殿大学士,封英国公,后改 司徒 、岐国公致仕。 仁宗 嘉祐 四年(1059年)卒,赠 太师 兼侍中, 谥号 恭。
文彦博
文彦博 (1006——1097年),字宽夫, 潞州区 (今 长治市 )人。进土出身。 赵祯 宰相。历经仁宗、 朱祁镇 、 赵顼 和 赵煦 四朝,仁宗 庆历 七年(1047年)任枢密副使。翌年拜相,任 礼部侍郎 、 平章事 、集贤殿大学士。仁宗皇佑元年(1049年)升迁 吏部侍郎 、昭文馆大学土、监修国史。皇佑三年(1051年)罢相,任 吏部尚书 、观文殿大学士、知 许昌市 。仁宗 至和 二年(1055年)再次拜相,任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土兼译经润文使。 嘉祐 三年(1058年)因受人攻击而自请退职罢相,任检校 太师 、同平章事、充 孟州市 三城 节度使 、判 河南府 兼西京留守。 赵曙 治平 二年(1065年)任 枢密使 。 赵顼 熙宁 年间, 王安石变法 ,他极力反对,主张 祖宗之法 不能变。 赵煦 元祐 初年, 司马光 为相,荐他为太师、平章军国重事,废除新法。元佑五年(1090年)辞退。哲宗 绍圣 四年(1097年)卒,追赠太师, 谥号 忠烈。
明代
严嵩
严嵩 (1480一1567),字惟中,号介溪,江西分宜人。弘治十八年(1505) 进士 , 嘉靖 宰相。孝宗朝任修撰, 李炎 正德 末年,召为国子 祭酒 。嘉靖中,以少保、 太子太保 、 礼部尚书 兼 武英殿大学士 入阁,嘉靖二十三年晋为 吏部尚书 , 保和殿 大学士,并成为 内阁 首辅大学士,居内阁二十一年,以子 严世蕃 与 赵文华 为爪牙,专擅国事,排斥异己,盗窃国库。晚年被革职,家产籍没,病死。
张居正
张居正 (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 江陵 人。明代唯一生前被授予太傅、 太师 的 文官 。 嘉靖 二十六年(1547年) 进士 ,授 庶吉士 。 隆庆 元年(1567年)任 吏部左侍郎 兼 东阁大学士 ,后迁任 内阁 次辅,为吏部尚书、 建极殿大学士 。隆庆六年(1572年)代 高拱 为内阁首辅,晋中极殿大学士。他在任内阁首辅十年间实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称“ 张居正改革 ”。 万历 十年(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逝,享年五十八岁,赠上柱国,谥 文忠 (后均被 夺)。
清代
明珠
明珠 (1635-1708),字端范,姓 那拉氏 ,满洲正黄旗人。 顺治 时任云麾使,迁侍卫, 内务府 郎中。 康熙 三年(1644年)授内务府总管,五年(1666年)升内弘文院学士。曾任吏部,能知人,熟掌故,二十年(1681年)授大理寺卿,二十五年(1686年) 于成龙 与 靳辅 争论治河方案,朝臣均仰承 明珠 鼻息,支持靳辅, 汤斌 则陈诉勘查结果,赞成于成龙主张。凡明珠党羽行事,汤斌多加梗阻。明珠怀恨在心,向皇帝建议罢免汤斌,未获批准。汤斌病死后, 徐乾学 又激其门生 郭绣 弹劾明珠与其同党 余国柱 卖官鬻爵、跋扈不法等。后以蔡 荣案、张 案、治河案三事渐失势,四十七年(1708年)四月卒。
张庭玉
张廷玉 (1672-1755年),字衡臣,号研斋、 砚斋 ,晚号澄怀居士。 安徽 桐城人。清世宗 雍正帝 、 高宗 爱新觉罗·弘历 时宰相。 清朝 贤相之一。史学家,曾监修和删增明史。 康熙 三十九年(1700年) 进士 ,为 庶吉士 ,被授为检讨,入南书房。后历任洗马、庶子、 侍讲学士 、 内阁学士 、 刑部侍郎 、 吏部侍郎 。雍正帝即位后升为 礼部尚书 ,加 太子太保 ,兼 翰林院 掌院学士 ,后改任 户部尚书 。公元1726年,被拜为 文渊阁大学士 。次年,进为 文华殿大学士 。一年后,又进为保和殿大学士,兼 吏部尚书 ,加少保。为相勤于政务,办事周详谨慎。 乾隆 二十四年(1759年)病逝,赐 谥号 “文和”。
傅恒
傅恒 (1722-1770),字春和,姓 富察氏 ,满洲镶黄旗人。 乾隆 五年授蓝 侍卫,乾隆十年(1745年)以 户部侍郎 任军机大臣。乾隆十二年任军机大臣兼户部尚书。翌年加任 保和殿 大学土,管理川、陕 军务 。发兵镇压 大渡河 土司叛乱,降服 莎罗奔 。乾隆二十年进军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俘达瓦齐,再次平息 准噶尔汗国 部的叛乱。后又督兵进攻 缅甸 ,途中染病,于乾隆三十四年病卒。为相勤于政事,恭敬谦让,每率兵出征均与士兵同甘共苦,颇受高宗信重。 谥号 文忠。